臺南電動機車補助設限多?環保局澄清:多元管道宣導中

臺南市的電動機車電池月租費補助,僅限外縣市移入並新購電動機車者,或購買二手電動機車的市民,使申請者偏少,引起議員質疑。(臺南市環保局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電動機車電池月資費補助僅31件申請,市議員蔡宗豪質疑補助對象僅限外縣市移入並新購電動機車者,或臺南市民購買二手電動機車者,新購電動機車的市民排除在外,拿不到補助,讓市民「看得到、吃不到」。市長黃偉哲說,他也納悶爲何補助要設限買二手電動機車,市府將透過多元補助方案鼓勵不同族羣選購電動機車,並將檢討現行補助機制,朝更便民的方向調整。

對於蔡宗豪議員提及僅購買二手機車才能申請月租費補助的部分,環保局澄清,目前除購買二手電動機車外,因就學、就業或搬遷至臺南的車主,也能申請月租費補助,補助額度以不超過月租費500元(即電池月租費49%)爲原則,每人每年最高補助達6000元。

環保局表示,爲簡化申請流程,自今年4月起已提供更便捷申請方式,民衆只需進入環保通App將合約畫面截圖透過上傳即可完成申請。爲讓市民清楚瞭解補助內容,市府已透過機關學校、車商、公會、工會、外送平臺等多元管道推播宣導訊息,並透過電子媒體與社羣平臺加強曝光。

另針對學生、就業人口、移居者或購買二手車者及市民新購或換購電動機車,環保局也製作客製化宣導圖卡,並透過市府官方LINE、臺南環保通APP及特定LINE羣組發送,鼓勵市民踊躍申請使用。

環保局表示,截至6月15日,電動車已有31件申請月租費補助,另有417輛電動二輪車爲舊換新換購案,新購則達577輛。市府將持續優化補助政策,推動綠色交通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