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明除息4.5元市值蒸發1166億元 指數減少36.47點
▲臺積電明除息4.5元,指數蒸發36.47點。(圖/記者高兆麟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證交所公告明(12)日共計有力山(1515)、寶齡富錦(1760)、正新(2105)、臺積電(2330)、新至升(3679)、臻鼎-KY(4958)、晶碩(6491)、中傑-KY(6965)、昶昕(8438)、富邦媒(8454)等10檔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成分股票除息交易,其中臺積電發行市值將減少約1,166億元,佔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約36.47點。前述10檔指數採樣股票除息後,減少市值佔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約42.24點。
證交所自編的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基值系依加權股價指數編制要點及分類指數規則維護,爲維持股價指數的連續性,該指數之計算公式:股價指數=所有采樣股票總髮行市值 ÷當日基值×100。當採樣股票遇股東無償配股除權時,發行股數增加而股價下降,其發行市值(股價×發行股數)仍維持不變,故不影響股價指數;但遇採樣股票除息時,因除息不必調整指數基值,其發行股數不變,但股價因配發現金股利而下降,發行市值將減少,故依各除息股票之發行股數大小、現金股利高低而對相關股價指數產生大小不同的影響。
證交所於每日亦編有相關股價指數的「報酬指數」,除遇股票除息時調整指數基值,該等指數不受現金股利影響而反映市值變動外,報酬指數調整基值的條件與股價指數相同,爲衡量投資績效之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