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加強整治打擊非法電子煙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曼谷2月26日電 (記者簡承淵)當地時間26日,泰國總理佩通坦主持會議,與國家警察總署署長吉迪叻、國務部長吉拉蓬等官員討論電子煙管控和打擊措施。

佩通坦要求各部門加強協作監管,學校、教育機構及周邊地區不得向青少年出售電子煙。開展全民普法工作,加大整治及處罰力度。同時,要求國家警察總署、商業部、內政部和海關總署在30天內提交打擊治理成果報告。

“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希望各界各部給予配合,一旦發現任何向兒童和青少年銷售電子煙的行爲,請立即舉報。”吉迪叻在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總理重視打擊電子煙氾濫,強調違法逮捕與進口管控,要求警方與海關總署協作,預防電子煙進口和非法銷售問題。目前,警方的預防整治措施主要集中在教育機構及周邊場所,2024年破獲約2000起電子煙相關違法案件,2025年的破獲案件數量還在持續增加。

泰國《2017年海關法》規定,電子煙屬於違禁品,在泰攜帶、使用、進出口、銷售電子煙等行爲均屬違法。其中,攜帶、使用電子煙者將被處以最高5年監禁或50萬泰銖罰款,或兩者並罰;如有進出口及銷售行爲,刑期最高10年或罰款100萬泰銖,或兩者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