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夜激烈示愛!單親女師喊「幫你生娃」 博士班導師嚇到報警求救

單親女師在臺風夜激烈示愛。(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國中女教師阿芬(化名)在攻讀博士班期間,竟迷戀上指導老師阿俊(化名),她傳情書、追到辦公室堵人,甚至在臺風夜激動示愛「想幫你生娃」,種種行爲讓阿俊備感驚嚇,最終忍不住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芬行爲構成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國中女老師阿芬正在讀博士班,沒想到她愛上博士班指導老師阿俊,爲表達愛慕之意,她竟從2023年11月起開始跟蹤騷擾行爲,先傳送電子郵件表達關心,2024年5月20日又傳「我對學術的興趣淹沒在生活的疲憊中,卻埋不住我曾經對你說出的思念」;3個月後,阿芬還直接跑到阿俊工作地點,並尾隨至辦公室擅自打開門,阿俊當場要求她離開,未料她假裝走掉後折返,隔天又再度前往門口守候阿俊下課。

同年10月,臺灣碰上臺風肆虐,阿芬防颱之餘不忘表達情意,她寄郵件至阿俊工作信箱,求愛寫下「我喜歡你,因爲你長得是我的菜,身高、臉蛋不是帥可以形容」、「你做什麼我都喜歡,就算不經意的差錯,在我眼裡看來也很可愛」、「我沒法控制自己的心意」,還透露曾夢見對方,「我迫不及待的想告訴你,共組一個家庭,生個娃娃」。過沒幾天,阿芬又跑到對方辦公室,持續敲門並試圖進入未果,最後坐在門前盯梢、守候,種種行爲讓阿俊心生畏怖,報警提告。

法官調查,阿芬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阿俊的證述情節相符,並有電子郵件3份、監視器影像截圖1份等證據,足認阿芬的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

臺北地院審理,阿芬坦承犯行表示不會再犯,雖有意願與告訴人和解,但經安排告訴人表示不會到庭,審酌阿芬碩士、從事教職,月收約新臺幣6萬元,需扶養小孩與母親等一切情狀,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及應於本案判決確定之翌日起2年內,向指定機關、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