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 火場遺體3天尋獲 消防局挨批

臺東市違建出租屋火警釀2死,死者顏姓女子遲至第3天才被尋獲,引發議員質疑搜救疏漏,臺東消防局澄清當日曾5度搜索,初期因情資誤判,事後已檢討並承諾提供檢討報告。(民衆提供/蕭嘉蕙臺東傳真)

臺東市一棟違章出租屋4月8日晚間發生火警,造成2人不幸罹難。其中,第2名死者顏姓女子遲至案發後第3天、4月10日下午纔在屋內被尋獲,引發多位縣議員質疑,消防隊未全面搜索便提前收隊。消防局12日在議會上澄清,當日共進行5波搜救行動,初期因情資誤判,未即時深入該房查找,事後已就程序進行內部檢討。

當時起火的住宅爲鐵皮加蓋的兩層樓建物,經查屬違章,並隔間出租。起火原因疑與有縱火前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林姓女租客有關。火警當下,租住於後方房間的葉姓男子因濃煙嗆傷不治,顏女則隔42小時後纔在前方房間被尋獲,已明顯死亡。

臺東縣議員簡維國、古志成昨於議會定期會上指出,屋內共住有6人,當時消防隊掌握5人情況,卻在尚有1人失聯下收隊,質疑程序疏漏。消防局臺東大隊長林信宏迴應,當時曾多次致電失聯者,但均顯示「通話中」,另有鄰居表示曾目擊其搭車離去,導致對她的行蹤掌握不明。

消防局長管建興表示,事發當日已全力進行火場撲滅與人員搜救,並展開5梯次搜索,因火場雜亂、空間受限,延誤尋獲時機。林信宏坦言,牀下避難並不尋常,加上房內垃圾堆積影響視線與行動,最終經情資過濾後鎖定房間,纔在牀架下發現顏女遺體。

簡維國強調,火場搜索應建立在確切證據基礎上,而非憑推測判斷是否有人受困,應「屏除一切可能,直到尋獲罹難者爲止」再行收隊。對此,管建興迴應,針對此案已啓動內部檢討,並承諾後續將提供完整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