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狠師重摔小孩、抓去撞牆 校方包庇給假畫面、縣府隔2周才調查
▲臺東縣關山國小學前特幼班老師施暴特教幼兒園學生。(圖/伍麗華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臺東縣關山國小學前特幼班,日前爆出正式特教老師施暴特教幼兒園學生,受害幼童家長今(2日)在綠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家長痛陳,孩子身上有嚴重傷勢,驗傷診斷包含:脣部開放性外傷、急性壓力反應、流鼻血,校方卻僅稱「被椅子砸傷」,家長隔日要求調閱監視器,校方提供畫面卻並非真正的施暴時間。而高姓與宋姓老師施暴行爲包含:從孩童後方抓住孩童脖子強制餵食、將小孩拉起重摔、用棉被蓋住小孩後用腳踩小孩、拿小孩頭撞牆壁,要孩子做高達50分鐘及1個半小時的趴撐,甚至揚言「帶進去小房間修理。」而縣府獲報後,延遲近2周才成立調查小組,且該師有施暴紀錄卻仍留任,縣府是否有依法調查?
綠委伍麗華、林月琴、範雲、張雅琳偕同受害孩童家長召開記者會,控訴校方與臺東縣教育處消極應對,甚至刻意隱瞞,導致孩童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立委伍麗華指出,根據國教署提供的資料,該特幼班共8名學童,就有至少4名學童遭施暴,
受害王姓家長痛陳,他的孩子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送到學前特幼班,原先希望獲得更好的照顧;沒料到,今年1月8日,他發現孩子身上有嚴重傷勢,驗傷診斷包含:脣部開放性外傷、急性壓力反應、流鼻血,校方卻僅稱「被椅子砸傷」,家長隔日要求調閱監視器,校方提供畫面卻並非真正的施暴時間,讓家長誤信孩童未受虐待。直至一個半月後,家長才接獲教育處通知,發現孩子遭到高姓教師施暴。家長質疑,校方早已通報教育處,顯見校方明確知情教師涉嫌施暴,卻未即時告知家長,涉嫌包庇。
家長痛斥,直至2月27日,纔在調查小組的通知下,方從教育處提供的3天份監視器畫面中,看到孩子遭受施暴,據兩位家長陳述監視器畫面顯示,高姓與宋姓老師施暴行爲包含:從孩童後方抓住孩童脖子強制餵食、將小孩拉起重摔、老師把身體壓在學生身上、用棉被蓋住小孩後用腳踩小孩、拿小孩頭撞牆壁、穿鞋時故意把小孩的鞋子丟到很遠的地方,孩子拿錯鞋子還推小孩後腦勺、刻意用棉被擋住監視器,要孩子做高達50分鐘及1個半小時的趴撐,甚至老師之間聊天時還說道「帶進去小房間修理。」
國教署經查後發現,臺東縣教育處1月9日接獲通報,1月20日審查小組才決議受理,至2月11日成立調查小組。伍麗華質疑,依據「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九條,主管機關接獲檢舉、通報或以其他方式知悉違法事件後,應於二個工作日內交由審查小組開始審查是否受理,然而臺東縣教育處卻拖了將近2周才受理,已違反規定。
涉案教師是正式特教老師,去年來姓家長已陳情施暴,卻以沒有證據爲由未被處置,之後要求學校加裝監視器,如今教師施暴惡行才得以揭發。目前兩名施暴正式教師已接受調查停職,但該班另有涉嫌施暴行爲與知情的特教助理員仍繼續任職,引發外界質疑。
伍麗華痛心表示,學校應是孩子最安全的地方,不能成爲施暴者的庇護所。呼籲教育部與臺東縣教育處徹查,給家長與孩子一個明確交代。林月琴表示,整起案件第一時間就應該完整檢視監視器畫面,而非只是短短10分鐘錄影,而且是疑似加害者老師擇定,顯然球員兼裁判相當荒謬。這也顯示目前監視器畫面調閱、管理規定仍然相當混亂,這點他目前積極與國教署、社家署研議如何明確規定、法制化並落實到每間學校、幼兒園。
記者會中也點出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及關山國小五大失職:一、家長第一時間要求調閱監視器,校方提供畫面並非真正的施暴時間,讓家長誤信孩童未受虐待。校方卻同時掌握教師有施暴情事並通報教育處,爲何隱瞞家長實情並私下通報?有沒有包庇的嫌疑?二、依據國教署提供資料,教育處1/9接獲通報,爲何遲至1/20才決議成立調查小組?
三、調查小組成立後,家長才在2/27才得知通報訊息及看到監視錄影畫面,期間教育處更以「調查中不公開」爲由,拖延提供監視錄影畫面,明顯違反規定,理由何在?四、早在去年該名教師就有施暴紀錄,但校方明知卻讓教師繼續留任,導致更多幼童受害,當時校方、縣府是否有依程序通報、調查?調查結果及處置爲何?五、施暴的教師已經停職接受調查,但取得過程中知情或涉嫌參與的特教助理員卻還持續留任,處置明顯失當?
與會者也共同要求,一、直到今日學校都還未針對此辦對家長辦過說明會,請國教署立即要求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及校方舉行說明會,讓家長了解校方後續調查機制將如何進行。二、縣府調查應包含所有涉嫌施暴、知情的教職員,按目前國教署提供資料,僅針對兩名教師停職,對於涉嫌參與施暴及知情的兩名助理員卻未有任何處置,家長主張兩名助理員亦應立即停職接受調查,避免孩童受虐情勢繼續擴大。
三、請國教署立刻要求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應保全所有監視影像紀錄,並得讓家長調閱、複製,並檢討現行監視器調閱辦法,明確規範校方或主管機關無法隨意調閱或濫用影像,並保障家長在事發時能夠合理地調閱監視器影響,以利在官司或調查時能取得相關證據。四、國教署對地方教育處的監管機制,或是利害關係人直接向國教署的檢舉機制,杜絕層層包庇、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