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3523人連署反風電 委託律師發聲明提4大主張

臺東3523人連署反對風電開發。(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亞風能股份有限公司規畫在臺東設置58座共406MW的陸域風機,引發當地強烈反彈。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今(5)日提出「臺亞立即停止開發、臺東縣府拒絕核發電業登記同意函、經濟部拒絕轉送環說書、環境部應駁回開發案」等4大主張,並強調已將臺東居民簽署的3523份連署書寄給相關單位。

爲阻止風電設立,各地居民自主發起成立「南迴自救會」及「長濱成功區自救會」,近日合組爲「東海岸反風電自救會聯盟」,並委由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代擬反對東海岸開發陸域風機聲明。在巨大的民意反彈下,臺東縣政府、經濟部、環境部皆已對本案表達反對的立場,但臺亞風能卻執意繼續推動本項開發計劃,而於8月12日召開公開會議,因該會議未落實正當行政程序,民衆抗議引爆衝突,造成會議中斷。

長濱反風電自救會強調,12日大武抗議事件後,自8月18日發起紙本連署,僅半個月,在偏鄉交通不便、資訊不易傳遞的情況下,仍獲得數千名居民親筆簽署。每一筆字跡都承載着對土地、對文化的深情,更有無數旅外鄉親與專業知識分子的聲援,展現了東海岸不容漠視的力量。

自救會聯盟提出58座聳立的陸域風機將切割、破壞海岸的完整性,影響居民生活且不利觀光旅遊業發展。而施工、營運將對在地的生態環境、保育類動物的棲息地,尤其鳥類造成難以回覆的負面影響。陸域風機所產生的低頻噪音及眩影將對當地居民,尤其是年長者和孩童的生活品質、健康安全造成顯著不利的影響等3原因,堅決反對風電開發。

自救會4大主張包括臺亞風能應尊重在地民意,撤回開發計劃,並立即停止開發行爲。臺東縣政府應向經濟部表達反對開發計劃的立場,並拒絕核發電業登記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同意函。

以及經濟部應向環境部表達反對本項開發計劃的立場,並拒絕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轉送環說書;如經濟部長與本案有利害衝突,應予迴避。如本案送至環境部審查,環境部應認定臺亞風能舉辦公開會議無效,並參考彰化芳苑𬭎威風力發電計劃,駁回本項開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