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男主管辦公室指侵女員工!她被脫褲「狂吸下體」泣訴:怕工作不見

臺電女職員遭男主管辦公室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灣電力公司中部施工處一名男主管阿龍(化名),藉口替年紀小30歲的下屬小美(化名)改善經期不順,幫忙按摩腹部,沒想到過程中他萌生色慾,突然將對方內外褲脫下強行撫摸,並以嘴巴及手指強制性交得逞,完事後還問是否興奮、高潮,更詭辯「我全神貫注在替她按摩」。法院判決日前出爐,阿龍被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時許,臺灣電力公司中部施工處一名主管阿龍,以一同前往工地查看爲由,與下屬小美先約在辦公室會合。阿龍說時間還早,提議替小美按摩頭頸部放鬆,經小美同意,阿龍拉上辦公室窗簾、將辦公室門上鎖,並替小美按摩,結束後他又以改善經期不順爲由,再次提議要按摩腹部,小美認爲對方所稱腹部位置尚可接受,於是依照指示平躺在辦公室內的沙發上。

沒想到,阿龍在按摩過程中萌生色慾,明知小美僅同意按摩肚臍周圍,未同意可碰觸其他隱私部位,竟趁辦公室無人在場、未取得同意,突然把小美的長褲及內褲拉至膝蓋處,接着觸摸大腿內側及下體,還以嘴巴吸吮、手指插入的方式強制性交得逞。小美當場被嚇傻,事後於當晚向公司同事吐露一切,並報警處理。

阿龍辯稱,向小美表示大腿內側有3個穴道與月經有關,經同意後纔將對方的長褲及內褲脫到膝蓋附近,他說「我全神貫注在替她按摩」、「沒有將手指插入及吸吮,只有在快結束時親了一下她的下體,我只承認強制猥褻」等語。

小美在偵查及審理中哭訴「我很害怕我工作不見」,她說阿龍在當時手有意無意地往下,無預警將她的褲子及內褲脫掉,當下腦袋空白、手足無措,「我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一陣子後被告(阿龍)自己停下來,問我有沒有興奮、高潮」,還要求看胸部,更進一步表示「要不是年紀太大早就追妳」。

臺中地院審理,阿龍爲小美的職場上司,濫用小美對其身爲長輩的尊重與信賴,對小美的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且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所辯避重就輕,雙方也未達成和解賠償;考量阿龍犯罪動機與目的、犯罪手段、小美盼從重量刑,最終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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