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槓中市府!中火數值超標「稽查員手亂摸」害的 結局逆轉
▲臺中火力發電廠日前被中市府抓包數值超標4倍,結果鬧上法院後,法院認定中市府稽查時有疏失,結局逆轉。(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日前遭臺中市政府稽查時,測出放流水「化學需氧量測驗值」高達421mg/L,遠超標準4倍之多,遭罰36萬元。臺電認爲自設儀器從未超過40mg/L,中市府認爲環保局檢測最準確沒問題,雙方鬧上法院。法院則勘驗影像,抓包環保局人員取樣時,手指跟水桶綁帶反覆接觸水樣,無法排除污染可能性,判臺電勝訴,臺中市政府應撤銷罰款36萬元的處分。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日前前往臺電臺中發電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發現放流水的「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爲421mg/L,該數值標準爲100mg/L,等於臺電被測出數值超標4倍之多。該數值爲水污染重要指標,數值越高,代表污染程度越高,中市府檢測後,依水污染防治法裁處臺電36萬元罰鍰。
臺電認爲,臺中市政府採樣檢測時有瑕疵,且稽查當日並未通知電廠人員到場,以確保樣品有無遭受污染。且現場影像可見,採樣人員在過程中,左手大拇指直接跟樣品接觸,採樣水桶無事先清洗、採樣瓶未依程序洗滌2至3遍、水桶綁帶受污染又接觸樣品等。
臺電說,電廠有設置線上監測儀器,只要放流水數值超過90mg/L,就會迴流到調勻池重新處理。況且,稽查前後連續監測數據,從來沒有超過40mg/L,稽查當日數值爲14.6mg/L,與中市府採樣結果的421mg/L落差極大。
臺中市政府則表示,隨機採樣不會會同事業主到場,全程都有錄影存證,並且放入冰桶保溫,檢測數據方式,都有按照環境部公告方式,檢視採樣、檢驗方式都無虞。針對臺電主張,監測儀器數值均正常一事,環保局所採樣會是最準確、不具爭議的數值。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爲,臺中市環保局採樣過程中,確實無法排除有遭到污染可能性。經勘驗影像,發現稽查人員用黑色綁帶繫上水桶手動採樣,過程中水桶跟綁帶都有接觸過地面,採樣瓶也曾置於地面。
此外,採樣人員有以腳踩過綁帶,該綁帶又浸入水桶內過,採樣人員手指也曾經接觸過水桶內,至於採樣瓶雖然有洗滌過,但是瓶蓋直接置於地面,又蓋上,確實無法排除採樣水已經遭到污染的可能。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爲,臺中市政府訴願決定並未予查明,臺電請求撤銷訴願以及原處分有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