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師性騷女學生「封殺4年!」自介竟寫任教實踐大學 系所曝真相

▲李明璁已於2023年公開道歉。(圖/翻攝自李明璁臉書)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臺大社會系前助理教授李明璁遭控於2005年間性騷擾衆多女學生,並誘導發展戀愛交往關係,臺大依《教師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予以解聘,且4年不得聘任爲教師。而李明璁在2023年公開道歉,辭去所有教職,且未來不再任教,但有網友發現,李明璁的臉書還掛着實踐大學客座副教授,對此,校方迴應了。

實踐大學建築系客座教師名單上,李明璁的名字已被移除,臺北藝術大學也在網站上移除李明璁的名字,然而,有網友發現,李明璁的臉書自我介紹仍掛着「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系客座副教授」、「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電影創作學系教師」。不過,李明璁的最後一次臉書發文是在2023年6月。

《ETtoday新聞雲》記者打電話詢問實踐大學建築系,系辦人員僅表示「李明璁老師已經沒有在學校任教了」,至於其他關於李明璁老師的消息則不清楚。

▲李明璁最後一次更新臉書是2023年6月。(圖/翻攝自李明璁FB)

據瞭解,臺大經調查後,認定李明璁違反專業倫理,在修課期間與學生建立超越師生界線的交往關係。不過,李師早已不在臺大任教,解聘有何意義?

教育部表示,「教師經學校依教師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予以解聘並管制1至4年不得聘任,依同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管制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學校任教。至離職教師,學校仍得依上開規定予以解聘,並議決1至4年不得聘任,以管制此類教師於一定期間不得任教。」換言之,李師將被列管於不適任教師系統,學校聘請教師前均需在系統中查詢,相當於全面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