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機車族注意!5/15起「停車新制」上路 停錯秒噴1200

臺北市週四起實施14處路段,機車與重機共用停車格。(資料照)

機車族注意了,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告,週四(15日)起將試辦「路邊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格位計劃2.0」,在臺北市14處路段停車格劃成「普通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的標示,讓紅牌及黃牌重機與普通機車共用停車格,但必須按指示地點停放,若亂停將開罰600至1200元。

臺北市停管處指出,統計目前臺北市大型重型機車有近3萬多輛,但只有94個公有停車場、共342格大型重型機車專用車位,路邊只有18格,由於重機停車需求強烈,推出「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機車格位2.0」,並擴大至14路段,將在週四上路。

1、復興南路1段東側(市民大道3段至復興南路1段95號)

2、三重路西側(經貿二路106巷至新民街)

3、基河路西側(百齡高中旁)

4、松江路東側(民權東路2段至錦州街)

5、民生西路南側(寧夏路至太原路)

6、瑞光路513巷22弄南側(瑞光路583巷至瑞光路513巷)

7、南京東路3段北側(南京東路3段269巷至敦化北路)

8、新光路2段北側(捷運動物園站旁)

9、西安街2段西側(石牌國中旁)

10、逸仙路西側(松高路至仁愛路4段)

11、仁愛路4段北側(逸仙路旁)

12、昆明街西側(峨嵋街至成都路)

13、杭州南路1段西側(杭州南路1段24號前)

14、徐州路南側(徐州路2號前)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僅能停放在上述14處與機車共用的停車格,其他路段視同小型汽車,禁止停放於機車格,違規停放可開罰600至1200元。

停管處指出,計劃實施後,路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收費爲每次40元,普通機車維持每次20元,收費時間依各路段及時段不同,實際收費標準以現場公告爲主。若車主未收到補繳費通知單,要主動查詢並在15天內繳費,逾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須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再不繳納者,將處300元罰款,並追繳停車費及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