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晶片法第2年!五業者遞件申請 「這家公司」可望享租稅優惠
有臺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條例第10之2」已於2023年8月7日實施,今年是第二年申請適用,已於6月底截止申請。晶片示意圖。 路透
有臺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條例第10之2」已於2023年8月7日實施,今年是第二年申請適用,已於6月底截止申請。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外界預期,臺積電(2330)可望適用臺版晶片法之租稅優惠。
根據經濟部公告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子法「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系以研發費用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爲資格門檻,不限適用產業類別;且2024年有效稅率爲15%,才能適用產創條例10之2的租稅減免。
臺版晶片法之適用,去年有四家申請。今年,因應美國對等關稅衝擊,臺版晶片法適用之申請亦同步延長至6月底,據悉,今年有五家業者遞件申請,但相關公司不能對外說明。外界預期,臺積電這次應會提出申請適用。
觀察2024年上市櫃公司財報,臺積電、聯電(2303)、聯發科(2454)、瑞昱(2379)、聯詠(3034)、羣聯(8299)、臺達電(2308)、南亞科(2408)及華邦電(2344)等公司在研發費用、研發密度皆符合申請門檻。
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2024年臺積電研發費用達新臺幣2,041億元,研發密度約7%,符合產創條例第10之2規定,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等條件。
租稅獎勵史上最大
爲鼓勵業者加碼投入前瞻創新研發及投資先進製程設備,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提供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租稅獎勵堪稱史上最大。
經濟部先前說明,申請產創第10條之2之租稅優惠,企業須提供說明文件及佐證資料,包括:公司產品、國際市場佔有率、排名、進出口貿易等數據,作爲技術創新和關鍵地位的審查指標等。經濟部將成立跨單位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是否符合先進研發投資。
經濟部表示,產創條例第10條之2明定公司須符合較高標準之資格門檻要件,若資格要件經審查不符,變更成適用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或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之機制,提醒申請公司務必留意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