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財政局“三個一”工作法 打造涉案財物處置“泰安模式”

泰安市財政局聚焦涉案財物變現難問題,以市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涉案物品集中統一處置爲突破口,探索推進公檢法罰沒物品集中統一處置,主動作爲、積極探索,創新提出一項閉環處置流程、一套分類處置標準、一系列長效工作機制的“三個一”工作法,切實降低涉案財物流轉風險、提高處置效率、實現保值增值,真正將“一庫物品”,轉化爲“國庫收益”。目前,已分兩批移交政府公物倉市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涉案物品1209件,在“中拍平臺”拍賣物品508件,起拍價644.2萬元,成交價741.8萬元,溢價97.6萬元,溢價率15.2%,成交率99.2%。

一是確定一項閉環處置流程。按照“風險最低、收益最大、依法處置”的原則,聯合制定《市紀委監委機關查辦案件涉案物品移交處置工作流程》,形成“清查—評估—拍賣—繳庫—備案—監督”處置流程閉環。清底數,市紀委監委、市財政局、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對照《涉案物品移交政府公物倉清單》,逐一覈對移交財物,確保處置底數清晰、賬實相符,並以“實物不動、清單流轉”的方式,移交政府公物倉管理。變收益,讓專業人幹專業事,由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委託國有全資泰安誠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提供處置拍賣專業服務,合理估價確定底價,確保收益最大化。變現資金由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直接上繳國庫。同時,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將處置結果逐件列表反饋市紀委監委。嚴監督,市紀委監委、市財政局、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對財物清點、鑑定估價、拍賣等各環節相互監督制約,堅決避免財物流失損毀及其他方式謀取私利。

二是設立一套分類處置標準。根據涉案物品種類多、數量大,並且部分存在易毀損、易變質、缺乏流通性等特點,按照《罰沒財物管理辦法》規定,制定了以公開拍賣爲主,以銀行或發行商回收、定向變賣、部門移交爲輔的差異化處置方式。其中:酒水、手錶、貴金屬首飾、翡翠玉器、收藏貨幣、名貴保健品等6類涉案物品,主要通過公開拍賣進行處置;菸草採取定向變賣的方式進行處置;有價卡券、貴重金屬及製品,由發行單位按回收價格或市場價格折扣進行回收;超過有效期、保質期及經鑑定爲假冒僞劣的物品,做銷燬處理。另外,對於查封、扣押的易損毀、滅失、變質等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及有消費期限的卡、券,經審批後由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先行變現並存入市紀委監委涉案款專用賬戶。

三是形成一系列長效工作機制。全面實施“部門協同、定期會商、正向激勵、提醒督辦”的罰沒財物處置機制,強化統籌聯動,凝聚工作合力。明確市紀委監委定性處置、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保管、市財政資產管理中心變現職責,形成季度移交、定期處置、適時反饋、四方監督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市紀委監委、財政部門定期會商,對處置流程進行調整完善,進一步提升涉案物品移交處置規範化水平。同時,以市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爲突破口,紮實推進全省罰沒物品政府公物倉集中管理改革試點,建立正向激勵、提醒督辦機制,實行涉案物品存量與購買服務費用、涉案物品處置與部門預算安排“雙掛鉤”。涉案財物超過3年未處置的,及時向辦案單位發函提醒,引導公檢法等部門加大處置力度,實現全涵蓋、清存量、控增量、促規範。

(大衆新聞記者 曹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