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用我東西」臨時工1刀刺死房東 有逃亡之虞遭收押

▲桃園市蔡姓男子前天深夜與房東口角,持水果刀1刀刺死房東,桃園地檢署復訊後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蔡姓男子前(9)日深夜酒後與陳姓房東口角,蔡暴怒下持水果刀一刀刺死房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昨天覆訊時,蔡男否認有故意殺人之故意,辯稱失手刺中其左肩傷重致死,檢方不採信其說詞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今(11)日下午召開聲押庭審理,法官最後裁定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33歲蔡姓男子以打臨工爲業,去年7月在楊梅區永美路向52歲陳姓男子租屋居住,2人都是承租房屋居住,陳男則爲二房東。蔡男於前晚11時許酒後返回租屋處,懷疑陳姓房東未經其同意偷偷使用其東西,2人再度大吵一架,蔡男暴怒下持客廳茶几上水果刀,向陳左肩猛刺1刀,另一名租客察覺後急忙打電話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將蔡男當場拘捕,依殺人罪嫌現行犯移送桃檢偵辦。

桃園地檢署昨晚復訊時,蔡男辯稱沒有殺人意圖,未料卻失手刺死房東,檢方不採信其辯詞,依殺人罪嫌且有逃亡之虞向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院今天下午召開聲押庭審理,法官審理被告坦承犯行,並有被害人家屬及證人的陳述,認爲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依常情判斷,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認有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