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官至副國級,受審時放狠話:誰敢判我死刑!入獄後不久患癌病逝
貪官,無論官大官小,在位時都是囂張跋扈,不可一世,無法無天!但是一旦落馬,接受調查或者在法庭上,大多數是低頭認罪,不再抗拒,希望能夠得到從輕發落。
然而,大貪官陳卻是一個例外,落馬後囂張氣焰越來越高,還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上演了一場“自以爲是”的醜劇。
陳是四川嶽安縣人,出生於1930年。由於父母比較重視教育,他自己也勤奮好學,所以1948年順利考上了一所全國著名大學。
這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在那個大學生非常稀缺的時代,陳能夠考上著名學府,也就註定他的人生將會與衆不同。
參加工作後,陳起初是在首都一處街道處做雜工。僅僅一年後,他便成爲市委書記的貼身秘書。
這得益於他的名校光環及所學的中文專業。陳的仕途生涯並非一帆風順,中間也經歷過下放勞動等波折,但總體而言,他升遷也很快,1983年成爲首都的市長。
後來短短几年內,他的政治地位不斷上升,最終位列副國級領導。隨着地位的不斷攀升,陳產生了一種錯覺,覺得自己本事特別大,想怎麼着就怎麼着,完全忘記了初心。
他與不法商人勾結在一起,貪圖享受,挪用公款,收取賄賂和貴重物品,甚至花費幾千萬修建別墅供自己“金屋藏嬌”。
與他一起貪腐的官員,後來由於壓力巨大,畏罪自殺。這件事引起了巨大震動,也讓相關部門開始調查。
陳很快就被發現有問題,在法庭上,他態度囂張,甚至放出狠話:誰敢判我死刑!也仗着這種僥倖心理,他拒不交代罪行,試圖以此逃避法律的懲罰,但這只是他自欺欺人的表現。
他的這種“自以爲是”難以改變任何審判結果,相關部門經過調查,掌握了他貪污腐敗的確鑿證據,1998年法庭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6年。
入獄後,他依然不服氣,還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穿戴整齊,甚至還戴着西服,打着領帶,擺着領導架子,簡直是可笑!
也許正是因爲難以適應巨大的落差,心裡總是鬱憤難平,他在獄中的日子過得十分不順心,還患上了癌症,2013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