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至今仍無法復原 「林園事件」1988年居民發起反公害運動

高雄林園工業區因遭居民抗議污染協議停工事件,圖爲孩童們望向遭污染的海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8/10/16 邱勝旺攝影)

臺灣過去經濟發展,重工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當年環保意識尚未崛起,因此曾有許多污染案件。1988年出現了林園工業區污染事件,創下當時臺灣最高額的公害賠償紀錄,儘管發生多年,仍在當地留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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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林園石化工業區各工廠連續三天全面停工後,十四日已開始嚴重影響到仁大工業區的各中游石化廠。抗議人士掛滿白布條表示「向黑心老闆宣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8/10/14 邱勝旺攝影)

高雄林園工業區因遭居民抗議污染協議停工事件,圖爲工業區一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88/10/16 邱勝旺攝影)

中油三輕在1976年完工,林園石化工業區同步開發完成,但才運轉不到十年,工業區就頻頻發生公安事故。1988年7月20日,中油林園廠油管破裂漏油,8月27日當地居民向高雄縣政府陳情,指出這起漏油事件已污染大排溝沿岸的魚塭水道,造成養殖漁業嚴重損失。

事態在9月20日急轉直下。當日豪雨期間,工業區的聯合污水處理廠大量排放工業廢水,導致汕尾漁港內魚蝦大量死亡。由於工業區長期存在偷排廢水等污染問題,這次事件成爲壓垮居民忍耐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20多天的抗爭期間,憤怒的居民闖入污水廠切斷電源,迫使工業區內19家工廠暫停運作。對臺灣石化產業造成衝擊,包括輪胎、塑膠、橡膠等中下游產業都面臨原料短缺危機。而在高雄縣政府、立法委員及經濟部的協調下,工業區各廠商最終同意提出賠償方案:距離較近的汕尾地區居民每人8萬元,較遠的中芸等村每人5萬元,其他村落各獲1千萬元基金,總賠償金額高達13億元。

然而,這筆創紀錄的賠償金並未真正解決污染問題,協議書上沒有載明具體的污染解決方案,當地居民仍持續面對環境威脅,工業區周遭便有魚塭養殖場無法進行養殖或農作,已沉痛的死亡告訴人們在經濟發展時,兼顧環境生態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