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魔連殺3人「只找到1頭顱」 高大成:定罪沒有問題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高雄市73歲碎屍魔張介宗涉嫌在2024年11月底起連續殺害3名婦女,分屍多塊後拋入前鎮河,警方雖尋獲70多塊屍塊,但沒有完整遺體,張男落網後堅不認罪,仍被高雄地檢署依3個殺人罪嫌起訴,求處3個死刑,法醫高大成表示,就算只殺一人也足以判死,這個案子雖然只找到一顆頭顱,但因爲證據確鑿,判刑應該沒有問題。

▲▼碎屍魔被依3項殺人罪起訴但堅不認罪,高大成說法官很難判死刑。(圖/民衆提供,下同)

張介宗最先殺害的是他的黃姓大嫂,家屬因爲找不到人通報失蹤;今年1月17日,人稱「仙姑」、家住左營的75歲張姓婦人進入張介宗家中,之後再也沒有現身,1月27日遭通報失蹤;第3名受害人是71歲林姓婦人,她2月2日傍晚進入張介宗的住處,2月3日被通報協尋,驚悚案情才曝光,警方鎖定張介宗並將他逮捕後,張始終否認犯案,檢方認定他犯行明確,28日偵結依3個殺人罪將他起訴,並求處3個死刑。

高大成表示,如果兇手對案情都不承認,一般法官確認比較難判死刑,即使兇器、屍體都證據確鑿,所以要使用各項偵訊技巧,才能逼他承認。

高大成舉一個曾發生過的案例,兇嫌殺死3名理容師,兇刀上有他的指紋,證據充分,但兇嫌仍然不承認,後來法官和他談條件,如果承認殺人就減輕其刑,兇嫌一聽覺得划算,全都承認,最後還是判死刑,兇手不滿被騙,法官則回說,「已經從3個死刑減至1個了」。

高也說,並不一定要找到全屍才認定人已死亡,例如找到肝臟、心臟等重要器官,沒了這項器官,人當然就無法存活,張嫌一直不承認殺人,心態上只求拖延時間,多拖1年,半年也好,但這個案子證據確鑿,定罪應該是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