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鵬博士即將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受損股民呼籲賠償

記者 秦楚遠

2025年5月6日,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鵬博士”)發佈《關於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將於2025年6月10日召開會議。此前,ST鵬博士於2024年8月17日發佈公告,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77號),受損股民呼籲該公司應承擔起相應的賠償責任。

信息披露亂象叢生

(一)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嚴重失準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計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3125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約-3495萬元。4月27日,公司發佈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將淨利潤修正爲約-9325萬元,扣非後淨利潤修正爲約-12919萬元。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報顯示,淨利潤爲-9324.55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爲-12919.06萬元。公司業績預告與實際數據偏差巨大,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總經理呂衛團、財務總監徐戰崗、時任董秘吳文濤對該違規行爲負主要責任。

(二)設立及投資子公司未履行信披義務

2023年6月21日,公司全資子公司鵬博士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出資5000萬美元設立全資孫公司青島粵鵬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實繳註冊資本2600萬美元)。6月25日,青島粵鵬投資參股青島粵海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出資4.9億元人民幣;7月5日,再次向青島粵海出資1.882524億元人民幣。公司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披露上述信息,披露嚴重滯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總經理呂衛團、時任董秘吳文濤對該違規行爲負主要責任。

(三)子公司出售事項未及時披露

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關於有關信訪舉報事項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提及2024年1月18日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全票通過《關於轉讓全資子公司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但未及時披露該信息,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時任董事長楊學平、時任總經理呂衛團、時任董秘吳文濤對該違規行爲負主要責任。

受損投資者維權通道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接受投資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1、初步判斷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3年7月1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2、初步判斷在2024年11月19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4年11月1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目前,ST鵬博士的索賠正在徵集中,受損股民可聯繫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諮詢是否符合索賠條件及流程。律師費在投資者實際獲賠後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