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龍宇、ST華微陷財務困局,廣濟藥業、祥源文旅被證監會盯上

記者 秦楚遠

在資本市場法治化進程邁向“嚴監管、強震懾”新階段的當下,上市企業任何財務造假、信披違規、資金佔用等逾越合規紅線的行徑,都將在“零容忍”的監管體系下無處藏身。經投資快報記者梳理,最近有ST龍宇(603003)、ST華微(600360)、廣濟藥業(000952)、祥源文旅(600576)的索賠,正處線索徵集當中,相應投資受損的股民可予以關注。

ST龍宇“披星戴帽”,涉8.7億資金佔用被證監會立案

2024年12月17日,上海龍宇數據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龍宇”)發佈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於12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32024053號)。

回顧監管調查歷程,2023年8月上海監管局通過現場檢查發現,ST龍宇在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存在兩項重大違規行爲:其一,多筆大額關聯交易既未履行審議程序,也未依規披露;其二,部分貿易業務缺乏真實商業實質,致使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出現虛假記載。這些行爲嚴重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法相關規定,公司於2024年8月31日發佈公告進行會計差錯更正。

其中,資金佔用問題最爲引人關注。經查,ST龍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累計高達9.18億元,雖已歸還5000萬元,但截至目前,仍有8.68億元尚未清償。按照監管要求,若公司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收回這筆鉅額佔款,將觸發強制退市條件。

在2023年年報披露時,審計機構對ST龍宇的財務報表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並否定了其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這一系列不利情形,直接導致公司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陷入更爲嚴峻的退市風險之中。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1.在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含當日)買入,並在2024年4月2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在2024年12月16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4年12月17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ST華微被立案,自查確認14.35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2024年5月17日,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華微”)發佈公告稱,公司於5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202024001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正式立案調查。

根據公司自查披露,其存在部分資金流向缺乏商業實質的問題。截至2024年5月17日,與相關方的大額資金往來中,流出金額合計81.39億元,流入金額合計68.52億元,資金往來餘額合計14.35億元。經覈查,前述資金往來均不具備真實商業背景,已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此次立案及自查結果顯示,ST華微資金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相關行爲可能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後續監管調查進展將直接影響公司合規風險及市場信譽。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並在2024年4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廣濟藥業曾因會計差錯被警示,現遭證監會立案

2024年10月26日,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濟藥業”)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52024009號)。這是繼2023年被湖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後,公司再次因信披問題引發監管關注。

回溯違規細節,廣濟藥業曾於2023年4月20日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承認將子公司濟康藥業部分經銷業務收入覈算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爲淨額法,並追溯調整了《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財務數據。這一調整暴露出公司前期披露的上述報告存在財務信息記載不準確的問題。

2023年11月17日,湖北證監局已就該問題對廣濟藥業及時任董事長阮澍、總經理胡明峰、財務總監鄭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此次證監會立案,標誌着監管層對其信披違規行爲的調查進一步升級,後續結果將直接影響公司合規性及市場信任度。

對此,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4年10月25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4年10月2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祥源文旅及實控人遭證監會立案,涉嫌信披違法違規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祥源文旅”)於2024年10月18日公告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俞發祥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送達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40035號、證監立案字01120240036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此次立案涉及公司及實控人雙重主體,具體違規細節尚未披露。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將對祥源文旅的信息披露合規性展開全面覈查。目前公司尚未說明立案事項對日常經營的影響,後續調查進展將成爲市場關注焦點。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張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2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含當日)之前買入,並在2024年4月2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