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悲劇再揭制度黑洞 消防員痛喊三大勤務專責訓練
▲新北市新店區8日發生消防船艇在救溺過程翻覆事故,導致2名消防員殉職,消防員職安問題再度引發討論。(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圖文/CTWANT
新北市本月上旬發生消防員爲救溺水民衆不幸殉職悲劇,消防員職安問題再度被推上臺面。消防員坦言,其水域救援訓練不足,更折射出消防體系長年任務繁重、專業訓練缺位的結構性問題。面對基層反覆的吶喊與犧牲,改革是否仍要一再以生命爲代價,成爲全社會無法迴避的追問。
新北市新店區廣興橋下游瀑布8日發生溺水事故,消防人員獲報後緊急出動船艇展開搜救行動。然而現場水流湍急,其中一艘船艇不幸翻覆,船上5名警消全數落水,最終兩名消防員送醫後宣告不治,不幸殉職。而其中一名消防員吳恩碩,曾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的幹部,長年投入爭取消防人員合理勤務與安全保障,卻在此次引發爭議的任務中發生不幸,令人不勝唏噓。
▲消防員肩負三大勤務:緊急救護、災害搶救與火災預防,每項又細分繁多任務,使第一線人員長期陷於「事事得會、卻難精通」的矛盾處境。(圖/黃鵬傑攝)
據瞭解,過去十年來,全臺已有超過40名消防員在執勤中不幸殉職,如今這場意外再度爲這份沉重名單添上兩筆,也再一次撕裂消防基層的心。長期以來,消防人力不足、勤務過重與訓練不足等問題,始終未獲根本解決。每當悲劇發生,權益問題才被短暫拉上臺面檢討,卻在風頭過後迅速沉寂,形成令人心寒的輪迴。
消防員有三大基本任務:緊急救護、搶救災害、預防火災,但三項職責下,實則衍生衆多繁雜業務。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監事林進添說明,「緊急救護」中就包含車禍傷者的傷勢判別、民衆的突發疾病或精神異常須強制送醫等狀況;「災害搶救」包含火災、水災、化災(化學災害)、核災等,其中許多災害不只需要簡單的滅除,而是須根據情勢做應變策略;「火災預防」則分爲消防安檢、設備查覈、改善追蹤等;另外,還有行政協助這一大項任務。
每位消防員依據其輪班時段及其負責的勤務做任務指派,因此每人仍須跨領域熟悉各項任務,更需有文書處理、成果報告等延伸勤務,使得許多消防員淪爲「什麼都要會,卻什麼都不精」的萬能人力。消促會理事張詠惟感嘆,此次悲劇的發生,就是因爲消防員缺乏專責化訓練,對於「水域急流救生進階訓練」,大多消防員只有「R1」等級的初階訓練,也就是隻有自救的能力,且每年還沒辦法做到一次的複訓,「試問民衆敢把生命交給自救都困難的消防員嗎?」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16日赴新北市府抗議,索取災害事故資料進行事故分析、釐清制度缺失,監事林進添(右)要求三大勤務專責化,勿再以殉職換改革。(圖/趙世勳攝)
「我們知道資源與經費有限,但正因如此,更應將訓練交給專責化的消防人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沉痛表示,消促會自2013年成立以來,長期呼籲政府推動三大核心任務的專責化訓練,卻始終未獲制度性迴應。
「難道消防改革,非得要用一條又一條殉職消防員的生命來換取嗎?」陳彥凱呼籲,主管機關正視基層的真實處境,把專業人才放在對的位置上,讓訓練真正落實在制度裡,而非紙上談兵;唯有如此,才能阻止下一場悲劇的發生。
針對消防人員訴求,民衆黨立院黨團指出,已請消促會就專責化內容進行盤點彙整,後續將召開協調會議,邀請內政部消防署及其他相關單位,就行政命令修正與政策推動方向提出具體對策。
延伸閱讀▸ 命懸體制2/消防法「球員兼裁判」 納入《職安法》成基層難了心願▸ 康熙天菜去哪了1/利晴天考取「25%通過率」證書 開咖啡店減少演藝工作▸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