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要錢!女債主「瞻仰遺容」拉屍手按指印 僞造借據本票
新竹殯儀館追思園。(翻攝Google街景)
新竹一名女子阿芬(化名)與男子阿國(化名)有債務糾紛,但阿國卻突然死亡,她不甘心債權成空,竟前往殯儀館趁「瞻仰遺容」時,偷用阿國遺體的手指按印僞造借據與本票,佯裝生前同意抵押土地。離譜行徑當場被抓包,最終遭法院依共同僞造有價證券罪判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判決,阿芬與阿國有債務糾紛,她明知阿國已於2025年2月21日凌晨5時許死亡,竟與綽號「小瑋」、「威哥」的成年人,以阿國的名義在借據抵押文件的借款人欄,僞造阿國的署名;另於本票發票人欄,再次僞造阿國署名,該張發票日期爲2010年5月23日、票面金額爲新臺幣850萬元。
2025年2月21日上午11時許,阿芬心懷不軌前往新竹殯儀館追思園,未料,她竟假借瞻仰遺容的機會,趁機用阿國大體的手指按捺印泥,並蓋印指印於上開借據抵押文件及本票,以此方式表示阿國有向她借款,並同意以名下土地作爲抵押及負發票人責任之意。
現場人員察覺有異,立即通報阿國的家屬,家屬氣炸立刻報警處理,並扣得上開借據抵押文件、本票各1張、印泥1個。
法官調查,阿芬僅因欲保全債權,即率爲本件僞造私文書及僞造有價證券之犯行,除了對阿國繼承人造成損害外,也擾亂票據信用交易秩序,但她坦承犯行,且僞造的本票並未進入交易市場廣泛流通,對於金融交易秩序及市場交易信用之危害尚屬有限。
新竹地院審理,阿芬在工廠工作,暨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共同犯僞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及向指定政府機關機構、行政法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團體,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