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8/27宣判 吳宗憲提到前長官被稱「七星上將」哭了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安私煙案,今辯論終結,12名被告中,除總統府侍衛室前少校吳宗憲和未被依圖利罪起訴的華航供應管制部管理師陳穎彥,其餘被告全改口承認圖利罪,高院定8月27日宣判。吳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沒必要圖利自己或他人,他不想猜測法官怎麼判,也不在乎有沒有終身俸,20年軍旅生涯以曾參與多次總統出訪專案爲榮。

吳宗憲本月退伍,他除了表示沒有必要圖利自己或他人外,以「中華」爲名的航空公司有必要明知違法行爲而圖利嗎?關務、海關有必要配合明知是圖利的行爲嗎?對於爲何堅持無罪,吳說自己只是一個國民,曾經是一個軍人,他不想去猜測法官會怎麼判,也不在乎有沒有終身俸。

吳話鋒一轉,突然提到前長官陳敏華,泛淚說陳出身軍人世家,爲了國家犧牲所有時間,但卻換來「臭名」。陳敏華因購買50條煙,臺北地檢署予以緩起訴處分,但幾個月後晉升少將,吳指陳卻因此被譏爲「七星上將」,話說到這兒,吳站起身來鞠躬,說了聲「感謝審判長」。

上訴二審的被告可分爲「國安幫」的吳宗憲、張恆嘉、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張家維、葉信宏、李君偉,以及「華航幫」的於堯、黃川禎、陳穎彥、邱彰信。

上士劉尊彰因買了900條香菸,一審遭判刑7年,他在最後陳述時哽咽地說這個案子已經6年了,他會向女兒說「爸爸犯過錯,也認錯」,希望合議庭給予緩刑。張家維、潘秉忠、黃川禎也都表示「知道錯了」,希望有改過的機會。但陳穎彥卻在最後陳述時「訴苦」,稱因本案遭華膳空廚限制自由出入,且因開庭需要請假、舟車勞頓,反遭審判長回「那是你們公司的問題」。

其餘被告在最後陳述時未表示意見,而吳宗憲、張恆嘉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限將在10月2日期滿,2人對是否延長限制沒有意見。

本案源於2019年7月11日至22日,蔡英文總統出訪太平洋友邦島國,國安特勤人員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私煙闖關,臺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吳宗憲10年4月、張恆嘉10年2月、劉尊彰7年徒刑;黃柏維、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各判6年4月徒刑,張家維判6年2月徒刑。黃川禎犯幫助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被判5年4月徒刑;邱彰信、於堯、陳穎彥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各處2年8月、2年6月、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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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退伍、涉及國安私煙案的吳宗憲表示,沒必要圖利自己或他人,他不想猜測法官怎麼判,也不在乎有沒有終身俸,20年軍旅生涯以曾參與多次總統出訪專案爲榮。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