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梟拆解手槍後佯稱工具從美寄來臺…警攔截調換再交寄 逮5人判刑
謝姓男子等人在美國拆卸手槍後,將滑套、槍管等物件裝進工具箱寄來臺灣。我方接到美方通知後攔截包裹,並用五金工具替換手槍再寄送,先後逮捕5人。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判7年8月至7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和彭男、鄭男、葉男、邱男及在美國成員,共謀以航空快遞包裹寄送方式,從美國將制式手槍寄送來臺。
謝男先與在美國成員聯繫,把16支制式手槍拆卸成手槍框架、滑套、槍管、復進簧杆、彈匣等物件,再夾藏在工具箱內,佯裝工具,分成5件包裹,從美國佛州奧蘭多委由不知情的FedEx公司,寄送到邱男在基隆的車行。
這5件包裹運送到美國邁阿密國際郵件處理中心時,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察覺異狀,去年5月23日查扣第一批4件包裹,並透過美國國土安全部國土安全調查署通知我國執法人員。我方在5月30日攔截這批包裹後,用五金工具替代槍械再送到邱男的車行。
邱男同日收到包裹後,通知葉男、謝男到車行確認包裹狀態,並觀察有無檢警埋伏,隨後離去。6月1日葉男和鄭男前往車行,但仍未運走包裹。謝男另指示邱男在車行門口加裝監視器,監看是否有檢警出現。
第5件包裹6月5日運抵臺灣,除謝男外,4人在車行會合拆開包裹,並傳送影像給謝男觀看。彭、葉拆封後看到是真的工具,懷疑案情曝光,由鄭男開車載2人驚慌離去。
警方逮捕5人,並將包裹內各物件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確認可組成制式手槍16支,其中1支欠缺槍管固定卡榫,不具殺傷力,其餘均具殺傷力,另有復進簧杆2個、彈匣37個、彈匣殼身7個。
法官審理時,謝、彭認罪,鄭辯稱不知是載運槍枝,葉和邱都辯稱,只知道是槍枝零件,但不知道是制式手槍。
法官指出,鄭、葉和邱男都知道參與運輸槍枝零件,自然可以想見需要組成完整槍枝纔會有使用價值。3人未採取任何舉措,自始至終均與謝男有非法運輸制式手槍不確定犯意聯絡,認定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運輸制式手槍罪共同正犯。
法官判決謝男7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檢方起訴謝男另犯非法持有手槍主要組成零件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0萬元,應執行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元。
彭男判刑7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鄭男判刑7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葉男判刑7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邱男判刑7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5人罰金均可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謝姓男子等人在美國把手槍拆卸後,將滑套、槍管等物件裝進工具箱寄來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別判刑。記者邱瑞傑/翻攝
謝姓男子等人在美國把手槍拆卸後,將滑套、槍管等物件裝進工具箱寄來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別判刑。記者邱瑞傑/翻攝
謝姓男子等人在美國把手槍拆卸後,將滑套、槍管等物件裝進工具箱寄來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別判刑。記者邱瑞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