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每位100萬 政院公佈慰助方案 7日花蓮設「一站式平臺」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張薷攝)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災,行政院今公佈中央部會提供的災後慰助方案,總計有25項、投入至少25億元,對象分爲災民、原住民、農民、業者等,院長卓榮泰指示各部會,務必以從速、從簡原則,認定發放各項救助金。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將在下週二率相關部會赴災區聯合成立「一站式服務平臺」,提供相關救助措施宣傳、諮詢及直接受理民衆申請。
行政院公佈共25項的救補助計劃。死亡、失蹤慰問金每位100萬元,重傷每位25萬元;低收入戶及已列入政府扶助的中低收入戶家庭,住屋因水災淹水且有居住事實現住戶,以一門牌爲一戶計算,每戶發給5000元;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每人補助2萬元。
安置部分提供安遷賑助與租屋賑助二擇一,安遷方面,設籍並實際居住者最高每戶5萬元 ,原則上每人1萬,每戶內實際居住以5口人爲限;租金補貼,補貼受災戶之金額以實際居住人數3人以內,每月9000元,每多1人多2000元,以1萬8000元爲上限,最長可補貼1年。
家園清理支持方案,提供受災戶經費補貼,協助家園清整與復原,原則以紅色警戒範圍座落之光復鄉7村1837戶居民爲主,每戶發放5萬元,由賑災基金會賑助。家園慰助金以紅色警戒範圍座落之光復鄉7村1837戶,從速、從簡原則認定,每棟以實際居住戶發放10萬元,由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預備金支應。
租金補貼(租屋賑助)補貼受災戶之金額以實際居住人數3人以內,每月9000元,每多1人多2000元,以1萬8000元爲上限,最長可補貼1年;災民安心住政府幫你付專案,以公設及原民處列冊收容所災民,以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爲限,以賑災基金會善款優先支應。補助期間7日,必要時得延長7日,至10月底前。
水電費免收,9至10月水電費免收;臺糖地租減免支持,農地部分依作物受害程度給予租金減免,非農地部分依事實認定,租約存續期間酌予減免租金1至3個月。
農民部分,有災害救助金及低利貸款、農保、農田受損救助、農會建物補助、果樹及瓜果、畜牧設施(備) 、農糧、農機輔導等8項,經費約8.52億元,來源爲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公務預算等。
企業部分則有企業復工貸款及利息補貼、商家設備汰換或製造業設備修繕、旅宿業安置補助等4項,經費5.66億元,來源爲丹娜絲颱風特別預算、住宅基金。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指出,死亡罹難者發給100萬元慰問金,重傷者25萬元慰問金,失蹤者還要全力的搜尋。此外,災後復原家園慰助金,每戶是5萬元至10萬元,再加上5萬元的污泥垃圾的清理補助。
另外9、10月的水電費全免,由臺電及臺水主動吸收;同時也規劃租金補貼、旅宿安置、農業災害救助及紓困,還有商家、企業等協助措施方案。衛福部也提供無卡就醫、領藥及機動性的送藥,還有3個月免部分負擔、6個月免健保費。卓榮泰請各部會務必以從速、從簡原則,認定發放各項救助金,有效迴應受災民衆的急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