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僱泰女當幫傭4天就載到山上「丟包」 她抽刀砍死對方喊沒想殺人

女僱主林怡如去年5月間,騎車欲將僱用僅4天的違法泰國籍女移工Suthida丟包大武崙山區,Suthida識破反抗,林女砍殺對方多刀後棄屍。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爲林女放任被害人死於山上,犯罪手段及情節惡劣,依殺人罪判林女1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林女否認殺人,聲稱是傷害致死。

林怡如(46歲)原籍泰國,曾以移工身分來臺,與臺灣人結婚而取得我國國籍,但婚姻關係不順而離婚,一對兒女分別已21歲、17歲。去年間,林女在臉書「小鬼找工作」社團刊登廣告招聘幫傭,持觀光簽證來臺、逾期停留年餘的Suthida看到廣告後,隨即與林女聯繫,去年5月6日由男友帕譚亞陪同至林女位基隆中正區住處樓下,Suthida上樓後即在林女住處工作,並住在林女客廳外推之處。

林怡如聘用違法移工4天,5月10日晚間6點53分騎車載Suthida蓄意「丟包」在山上,Suthida不依,兩人起爭執。林女一怒之下,拿安全帽毆打Suthida頭部數下,Suthida頭部鈍傷、小腦挫傷破裂,林女再以利刃朝被害人揮砍、追擊,Suthida的左肱動脈被刺破,大量出血死亡。11日清晨6點14分,Suthida被人發現死在大武崙產業道路輪胎步道旁草叢。

一審審理時,林怡如否認有殺人犯意,雖口頭表示抱歉,但答辯中一再責怪被害人不願自行留下,執意跟隨才導致悲劇;合議庭認爲她沒有悔意,也未實質對被害人家屬賠償。

林女的律師主張,林女非故意殺人,案發時因精神病發作,致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涉犯7年以上傷害致死罪或遺棄致死罪,而非殺人罪。但經鑑定,林女當時精神狀況正常,一審判14年6月徒刑。

高院今開庭時,林怡如表示自己不是故意要殺人,而是「傷害致死」。她的律師主張一審判決違背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科刑認定與量刑不當。高檢署檢察官則認爲一審事實認定無違誤,量刑也正確。

高院整理的爭點爲林怡如主觀上有無殺人之意?或僅有傷害的意思但造成死亡結果?或遺棄致死?

因Suthida的家人都在泰國,林女難以聯繫、談和解,她表示想和被害家屬道歉,請求法院幫忙能否聯繫對方,高院定6月25日再行訊問。

女子林怡如違法聘泰籍女子Suthida當幫傭,卻殺害棄屍,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她14年6月徒刑,案件現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