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銀行聲明:個人消費貸款未與任何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合作
8月21日,四川銀行在官微發佈了一則聲明。
聲明提到,近期,有貸款中介以四川銀行名義或合作方的名義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相關活動,誘導客戶簽署“服務協議”並索取大額中介費用,嚴重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爲澄清事實、防範風險,特作聲明。
四川銀行方面表示,該行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均由我行各經營機構自主辦理,從未與任何貸款中介及個人建立合作關係,僅依據貸款合同約定收取利息,不存在 “保證金”“渠道費”“加急費” 等額外收費項目。
目前,該行官方辦理渠道包括營業網點、手機銀行APP、微信銀行,客戶僅可通過官方渠道直接提交個人消費貸款申請。
風險防範及權益保障提示方面,其提及,辦理業務時可要求工作人員提供姓名與工號,並聯系四川銀行網點驗證身份真實性,切勿向非官方渠道提供個人信息;所有貸款合同簽署主體均爲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對簽署主體爲第三方的“委託協議”“服務合同”,均非我行貸款合同;不要輕信貸款中介機構或個人的不實承諾。個人消費貸款審批結果及額度、利率等均由四川銀行根據個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評估確定,不存在通過特殊渠道或支付費用即可“開綠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