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漢一落馬女幹部:充當街道辦小金庫“女管家” 並受賄77萬元 被判三年
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陳靜
9月10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衆號“廉潔四川”,發佈一則貪腐案例,四川德陽廣漢市的一名女幹部黃琦,在擔任街道辦幹部時,充當“女管家”管理“小金庫”,並夥同他人收受轄區企業老闆、商人、下屬所送現金共計117萬元,個人實得77萬元,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黃琦,女,漢族,1980年10月生,四川廣漢人。2002年5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廣漢市金雁街道黨工委委員、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廣漢市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黃琦
“領導信任我,才安排我管理‘小金庫’,掌握賬外資金‘調配’大權,當時很享受那種感覺……”對於自己曾犯下的錯誤,黃琦坦言,當時的她並沒有意識到私設“小金庫”違反了國家法律,甚至還樂於管理,最終在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主動投效 當起“百萬金庫”女管家
2020年春節臨近,時任廣漢市金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的黃琦,第一次收到剛調任街道黨工委書記鍾某(另案處理)給的1萬元現金“辛苦費”。“內心又吃驚又好奇,吃驚這個領導太大氣,好奇這個領導到底什麼風格。”黃琦驚歎於鍾某的闊綽,雖然擔心拿錢出事,但更怕得罪領導,於是將錢收下。
慢慢地,黃琦認爲鍾某不僅出手大方,還照顧下屬,在後來的工作中,她一味順從、討好,希望得到鍾某的認可。鍾某到金雁街道任職後,沿用了在其他鄉鎮任“一把手”時私設“小金庫”籠絡人心的做法,當他在物色“小金庫”管理人之際,看到了黃琦的主動“投效”,覺得她“靠得住”,便讓她當起了“小金庫”保管員。
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金雁街道轄區企業老闆給的“贊助費”源源不斷地送到了黃琦手中,充實着她管理的“小金庫”,累計資金達240餘萬元。
當黃琦得知“小金庫”錢款來源不正當時,她既未拒絕,更未揭發,只想憑藉領導的認可爲自己提拔晉升提供幫助,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安排指示言聽計從、毫無立場。
“我按照要求把錢收下,他買什麼、用什麼、給誰拿多少,都由我來支配。”在鍾某的授意下,其中大部分資金,用於違規給班子成員及部分幹部發放績效獎金、外出旅遊、聚餐等。“涉及財政資金無法報銷的費用,大家都會想到我,鍾某也會讓他們來找我商量如何支用‘小金庫’資金。”有了資金調配權,黃琦被大家默認爲“街道二把手”。
沉溺權錢交易 收受禮金、名牌包
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的黃琦,靠着勤奮努力,事業、生活都有聲有色。黃琦的丈夫家境優越、事業有成,婚後不僅爲她提供了豐厚的物質條件,還常帶她涉足高檔“朋友圈”聚會,身邊朋友的出手闊綽讓她感到自卑,她渴望得到認可,想幹出一番事業證明自己。
2016年,黃琦擔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因分管轄區企業,她與商人老闆接觸頻繁。2017年春節前,面對商人李某某送來的一張1000元購物卡,“雖然不缺錢,但礙於情面還是收了”。從此,1000元的加油卡、3000元的禮金、10000元的挎包……“人情往來”越來越多,黃琦漸漸嚐到了權力帶來的“甜頭”。
2020年,黃琦如願當上“街道二把手”,過節費2萬元、生日禮金3萬元……僅1年時間,其個人從“小金庫”領取鍾某發放的“辛苦費”就達19萬元。鍾某給的“辛苦費”和商人的“感謝費”像利刃劃開了黃琦內心貪慾的口子,她用這些錢財購買了大量奢侈品牌服裝和女包,在朋友面前賺足了面子。
2021年上半年,金雁街道啓動轄區內坪橋河整治項目,黃琦“配合”鍾某跳過辦理流程,指定鍾某老鄉唐某承攬,並利用分管砂石資源等職務之便,對唐某涉嫌偷盜砂石“視而不見”,導致唐某在加固河堤後,私下變賣剩餘砂石,獲利300餘萬元。事後,唐某爲感謝“關照”,給鍾某送上現金100萬元,黃琦從中分得40萬元。
經查,黃琦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收受轄區企業老闆、商人、下屬所送現金共計117萬元,個人實得77萬元。
2023年5月,黃琦接受廣漢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7月,黃琦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10月,黃琦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綜述材料來自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衆號“廉潔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