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通風即可…浴室翻新5個月「新浴櫃毀了」!工程行拒保固挨告

▲王男找來工程行翻修浴室,未料才短短5個月,新安裝的浴櫃竟出現瑕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莊智勝/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王姓男子日前找來室內裝修工程行翻修住家2間浴室,在2間浴室分別安裝好浴櫃A、浴櫃B後,並約定不需要擦拭,只要朝浴室吹電風扇保持通風即可,未料王男使用約5個月後,浴櫃A出現異常、生鏽等瑕疵,經反映後工程行拒絕履行保固義務,王男因此憤而提出告訴,請求工程行給付懲罰性違約金、以及浴櫃A、B之門板維修費用,共計2萬9108元。彰化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爲王男請求爲無理由,予以駁回,判工程行免賠。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112年8月與室內裝修工程行老闆陳男簽下承攬契約,約定由陳男裝修住家2間浴室,並由王男挑選樣式後,再由陳向衛浴公司購買設備,包含分別裝設於2間浴室的浴櫃A、浴櫃B,並施作安裝工程,且約定要好整理、不需要再擦拭,只要朝浴室吹電風扇就可以保持通風,不會造成浴櫃異常,工程總金額爲39萬0100元,保固時效爲一年,至113年10月止。

未料王男使用浴室約5個月後,即發現浴櫃A表面出現顆粒狀、且櫃門不鏽鋼絞煉有生鏽等瑕疵,當天即通知工程行處理,但陳男未積極改善,且拒絕履行保固義務。王男認爲施工結果與約定不符,違反契約內容,因此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2萬1908元;及係爭浴櫃A、浴櫃B之門板維修費用7200元,合計2萬9108元。

工程行老闆陳男則辯稱,該衛浴設備爲代購,他與王男並非買賣關係,且完工時有向王男告知要遵守衛浴公司官網使用說明,並在櫃體門片上貼該公司使用及保養須知,王男控訴他未告知使用注意事項顯系不實。另王男主張浴櫃A長出顆粒、櫃門不鏽鋼生鏽,此是因王男不當使用,未保持乾燥所致,且不鏽鋼生鏽可以用清潔劑去鏽;而王男求償的浴櫃B完全沒有問題,兩套浴櫃均無瑕疵,施工方式也沒有問題,且雙方亦無違約金之約定,請求駁回王男請求。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王男主張他與陳男約定要好整理、不需要再擦拭,只要朝浴室吹電風扇就可以保持通風,不會造成浴櫃異常等語,但遭到陳男否認,王男自應負舉證之責;而勘驗王男提出的對話紀錄,僅可證明陳男未告知臉盆正確使用方式,故承諾更換臉盆,無法證明雙方有上開約定事項。另就陳男提出之浴櫃照片,門板上貼有使用注意事項,王男稱「未告知注意事項」顯非可採;且浴櫃安裝到出現瑕疵已逾5個月,難排除系因使用不當或自然耗損等原因所致,又王男未能提出可歸責於陳男致浴櫃受損之其他事證,因此認定王男求償爲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