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拿刀殺死妳!姊姊的男友是惡狼 10歲女童慘遭指侵
說出來拿刀殺死妳!10歲女童慘遭指侵,姊姊的男友是惡狼還是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童小萱指控姐夫阿國(均化名),在她10歲時的某一天深夜,騎機車載她到一處空地後,竟然將她壓在地上並強行脫掉衣物,用手指對她強制性交得逞1次,還恐嚇她不能告訴媽媽這件事,若是說了就要讓她不能每天回家,並且會拿刀殺死她。事後小萱母親察覺有異,得知實情後,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當天晚上買完冰淇淋後,阿國就帶她去一處空地,有脫她的衣服、褲子,用手摸她尿尿的地方,阿國脫她褲子的時候,她沒有反應,因爲她害怕,當下不知道怎麼辦,那個地方很暗,四周都沒有人,接下來阿國就用手戳她尿尿的地方,還說如果跟媽媽講的話,就要殺死她。
阿國辯稱,當天是小萱母親叫他帶小萱一起去買東西,他就騎機車載小萱去超商,但買不到她們要的冰淇淋,所以就載着小萱去另一家,這次就有買到,之後就直接回小萱家了,並沒有發生小萱指控的事情。
法官考量,阿國辯稱要購買的東西前後不一,曾說是要買晚餐,後來改稱買香菸、飲料或冰品,他的說詞已有可疑。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未見阿國或小萱有到食品貨架區或冰櫃選購商品,若是爲了讓小萱自行挑選想吃的食物,小萱就不會只有站在櫃檯前,而阿國買香菸結帳後,2人就一同離去,阿國所說明顯與事實不符。
法官審酌,阿國曾多次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到判刑, 而且都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竟然還變本加厲,對當時僅有10歲的小萱做出犯罪行爲,可見阿國並未真正悔改,刑罰反應力確屬薄弱,依法應當加重其刑。
法官認,阿國在案發時是小萱胞姊的男友,不思妥善照護,僅爲逞一己私慾,竟悖逆倫常,對年幼的小萱做出強制性交犯行,造成小萱身心受創,足以影響健全的人格發展,阿國的惡性非輕。日前依法判決,阿國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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