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不代表酒醒! 臺南「隔夜醉」酒駕上路案例增
鑑於隔夜醉酒駕案例增,臺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導團特別走進電臺,向廣大聽衆推廣「酒後不開車、清醒再上路」的重要觀念。(臺南市警察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前一晚喝酒,隔天睡醒開車出門,乍聽很正常,但近來臺南警方接連查獲數起「隔夜醉」酒駕案件,當事人稱「我昨晚喝的酒,怎麼今早還超標?」臺南市警察局表示,這是典型「隔夜醉」,即使前一晚飲酒,體內酒精仍可能尚未完全代謝,導致隔天駕車違法超標,最難防也是這種「隔夜醉」,當晚酒駕尚且知道找代駕,隔天卻如常開車上路,反而易釀禍。
日前,臺南市區有一位民衆飲酒到晚上11點搭計程車回家,隔天上午10點開車出門與人發生輕微擦撞,警察到場一測,他才發現自己酒測值超過公共危險標準,以爲自己酒醒結果酒精還有殘留,尚未代謝。
鑑於近日好幾個分局陸續查獲多起類似「隔夜醉」酒駕案件,爲提升市民警覺,交通警察大隊宣導團連日走訪古都及勝利廣播電臺,向廣大聽衆推廣「酒後不開車、清醒再上路」的重要觀念。
擔任主講人的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劉文棋表示,隔天睡醒不代表酒醒,尤其每個人因體質、飲酒量與代謝速度不同,隔日體內仍可能殘留酒精,若勉強駕車上路,恐因頭暈、視線模糊或注意力不集中而釀禍。
他提到,近來遭到查獲的多起酒駕案件中,不乏自認「酒醒」駕駛人,在清晨上班途中或早起出門,被攔查時,渾身仍帶有酒氣,但卻認爲「明明是前一晚喝的酒,不算酒駕」,因此,仍要呼籲民衆不能心存僥倖,若前一晚有喝酒,不敢保證是否「酒已經退了」,建議利用代駕、計程車及大衆運輸工具,呼,以免誤觸法網,甚至釀成無法挽回的意外。
此外,交通大隊也提到,除了喝酒不自知隔夜醉的案例外,也常見民衆喝補湯、藥酒,直覺根本沒喝酒,照樣騎車、開車上路,被攔查往往也堅持「我根本沒喝酒」。甚至也遇過有晚間攔查到民衆身上有酒精反應,當事人無辜認「我中午喝的酒,又不是現在喝完酒駕」。
交通警察大隊長洪國哲表示,「隔夜醉」不容忽視,不僅針對汽機車駕駛,也提醒民衆,酒後騎乘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同樣屬於違法行爲,切勿心存僥倖。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