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浮動式太陽能板引發質疑 能源署:檢討水面型環評

臺南烏山頭水庫光電板。記者劉學聖/攝影

近日因臺南烏山頭水庫浮動式太陽能板引發外界質疑,有立委主張應將這類開發納入環評審查。經濟部能源署主秘翁素真昨(14)日表示,相關法規正在檢討中,能源署將與光電業者及環境部協商,評估水面型太陽光電開發是否及如何納入環評。

環境部今年1月修正發佈「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針對太陽光電設置,新增多項敏感區規範。

除原本位於重要溼地須辦理環評外,也增列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及國有造林地等區域,若於山坡地設置裝置容量達2萬瓩以上或面積超過15公頃,也須實施環評。不過,針對「浮動式太陽光電」是否納入以及規模門檻,目前尚未定案。

業界憂心,若全面納入環評恐過於嚴苛,七大光電公協會昨日指出,國際多數國家並未要求水面型光電進行環評,臺灣若全數納入,恐影響能源轉型進程。

能源署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長廖士煒補充,現行已要求大型光電案場須環評,今年1月跟環境部討論後已經修法,對於立委提出應納入更多環評樣態,須參考國際上科學數據,後續也會再與環境部開會討論。目前能源署已與公協會多次開會,近期將與環境部討論,未來會依國際科學數據及國內環境條件研擬具體標準,確保再生能源推動與環境保護並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