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激戰人妻!喊「兒子醒來前快做」還錄影 綠帽夫崩潰提告
▲水電工約人妻到家激戰,表示要在他兒子午睡醒來前「趕快做那件事」,但仍不忘開攝影機拍性愛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妻結婚第3年時,因打遊戲和水電工網戀,她衝到水電工位於三重的家見面,水電工看到人妻就表示「趕快做那件事」,不然在他在房間睡覺的兒子就要醒來,兩人隨即激戰並拍下性愛片,事後人妻的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怒將水電工告上法院求償百萬。新北地院審理,判水電工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在2020年結婚,婚後生了一個小孩,原本幸福美滿,然而2023年11月時,妻子突然態度轉變,到了隔年1月,他還發現妻子經常將小孩託給她妹妹照顧,外出時間顯著增加,就算留在家中,也會躲在角落講電話。
人夫說,去年1月19日他終於忍不住,質問妻子後,妻子才坦承她打遊戲「楓之谷M」,在遊戲中結識「靈魂伴侶」小王,他檢視兩人對話,妻子除了和小王以「老公」、「老婆」相稱,更有許多肉麻和性暗示的親密話語,之後妻子寫下悔過書,也承認和小王發生性行爲並拍攝性愛片,讓他大受打擊,提告對小王求償100萬。
全案審理時,小王表示認識之初,人妻說自己是單親媽媽,他直到2023年11月18日才知道她已婚,而人夫提出的性愛片,影中男子也不是他本人,何況人妻在2024年2月19日、20日還發送自己遭丈夫家暴和索討金錢的照片和訊息,可見他們的婚姻原本就充滿問題。
不過人妻作證,她和小王第一次性行爲在去年1月3日,兩人在三重的一家摩鐵買了3小時,因爲4點小王要趕去接他兒子下課,後來1月6日她又特地搭捷運到三重,再自行導航到小王家,那天小王家只有他兒子在房間睡覺,小王就說「趕快做那件事」,不然4點時兒子會醒來,小王的父母也會回家,因爲小王苦苦哀求說「很久才見一次面,希望有影片可以做想像」,她才答應在小王房間拍攝性愛片。
法官審理,認爲小王在知道人妻已婚後,仍和她互傳「老婆你怎麼那麼可愛」「我們天生一對」、「我一直都很愛你,我的姐姐」、「我很香好嗎,上次不是聞過了,嘿嘿」、「香呀,我超愛聞妳的~」等語,且發生性行爲,已侵害配偶權,審酌人夫爲業務,小王爲水電工,月收約4萬等一切情狀,判小王要賠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