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喊人妻「寶寶」拍貼臉照遭告!小王不認:我英文系很正常 下場曝
爽喊人妻寶寶遭告,小王稱自己僅是讀英文系受外國文化薰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澂(化名),明知女子小雅(化名)已有丈夫,仍與對方以「寶寶」互稱,並多次拍攝親密合照,小雅丈夫氣急提告。桃園地院一審判決,阿澂需給付50萬元賠償金,阿澂不服上訴,稱自己讀英文系且在機場工作,言談作風較爲「洋派」,與小雅沒有不軌情事,認爲認爲賠償金額過高。經法院審理,認定原判並無不當,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雅與丈夫在2013年結婚,阿澂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雅發展出逾越男女一般交往分際的不正常往來。兩人用通訊軟體傳情是家常便飯,「謝謝寶寶,辛苦妳了」、「不會,愛你」、「我更愛妳」、「他知道你跟我睡在一起,對嗎?」、「我不會承認,放心」、「寶寶,你明天開始送冷凍的,剛適應我怕你累,我明天13:30下班後,要去銀行匯公司的貨款,怕會拖比較久,明天你要直接睡10樓要嗎?今天也沒睡好,我怕你累累。」等語,另有拍攝親密合照及同宿行爲。
法院一審判阿澂需賠償50萬元,阿澂不服上訴,主張自己與小雅以「寶寶、親親、愛你」互稱,是純屬摯友的情誼表現,且自己就讀英文科系,又在國際機場免稅商店工作,身邊不乏在國外求學的親友,長期受外國社交禮儀薰陶,故有臉貼臉合照等行爲,並未超出一般友誼範圍,且並無證據顯示雙方曾發生性行爲,質疑原審判賠50萬元過重。
對此,法院表示,侵害配偶權不以發生性行爲爲必要,只要雙方有逾越正常朋友交往範圍的不當往來,足以破壞婚姻的圓滿與安全,即已構成侵權,最終駁回阿澂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