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數位現金真相:零售型CBDC背後三隱憂

中央銀行未來轉型方向,明確朝向建構一個兼具「數位現金普及性」與「代幣化清算效率」的雙層貨幣體系。圖/美聯社

中央銀行於近期舉辦「數位新臺幣」公聽會,明確區分了零售型CBDC(中央銀行數位貨幣)與批發型CBDC兩者的定義與應用場景,首次揭示我國央行對未來貨幣體系的轉型方向,但同時零售型CBDC引起民間許多擔憂。

零售型CBDC又稱「數位現金」,係指由中央銀行直接發行、提供給社會大衆使用的數位形式法定貨幣,其功能如同實體紙鈔與硬幣,具有免攜帶、支援線上線下支付、國家信用擔保等數位優勢。其平臺採雙層式架構,由央行提供基礎設施,中介機構如銀行與電支業者負責錢包開立與介面服務,消費者則可透過手機操作使用。

相對地,批發型CBDC則定位爲金融機構間使用的數位準備金工具,作爲跨行資金移轉與最終清算之媒介。

總結而言,中央銀行未來轉型方向,明確朝向建構一個兼具「數位現金普及性」與「代幣化清算效率」的雙層貨幣體系。惟目前並未設定數位新臺幣發行時程,但公聽會大量提及零售型CBDC的規劃,包括記名、不記名錢包、數位現金實名制、用戶個資存放中介機構、央行可取得去識別化資料,也讓各界預估,央行將要大力推行零售型數位新臺幣。

從國際經驗觀察,在全球主要經濟體紛紛轉向穩定幣的此刻,零售型CBDC的政策推動,面臨三大根本性問題,且每一項都不容小覷:

一、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民主國家全面轉向

目前大陸是唯一積極推動零售型CBDC的大型經濟體,其發行數位人民幣,與其國家監控體系緊密結合。奈及利亞是唯一發行零售型CBDC的民主國家(eNaira),根據IMF報告,有高達98.5%eNaira錢包從未被使用,凸顯民衆不信任與錢包不實用的現實。

至於美國衆議院於2024年5月通過《CBDC反監控國家法》,明確禁止聯準會發行零售型CBDC,川普更以行政命令封殺CBDC,轉而支持由商業機構發行、與美債掛勾的「穩定幣美元」作爲政策主軸,此一走向,也經美國《GENIUS法案》立法確立。

二、數位隱私的重大疑慮

儘管公聽會中強調設計有「不記名錢包」以保障隱私,但所謂「不記名」,實則需綁定手機門號、以OTP驗證、且一門號僅可開一錢包,實際卻形同將所有數位現金交易,預先以數位身分標籤鎖定。

此外,使用者的錢包資料與交易紀錄皆掌握於中介機構,央行掌握前述去識別化資料,當大陸發生微信、支付寶消費紀錄等40億筆個資外泄事件,臺灣真的準備好承擔「數位現金」所可能引發的資料外泄風險嗎?

三、對商業銀行功能的解構

CBDC可直接面向普通公衆,CBDC的推出將使國民都可以在央行開設帳戶,直接持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取代現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因此,CBDC有能力取代銀行的存款基礎,更有能力削弱銀行放款功能與風險調節能力,形同零售型CBDC直接與商業銀行競爭。在隱私風險未解、產業衝擊未估、社會接受度未建的情況下,發行零售型數位新臺幣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