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送150公斤毒品來臺 桃檢起訴
桃園地檢署5月獲桃園市調查處通報關務署臺北關得知某運毒集團,從大陸運輸大量毒品來臺,6月在蘆竹查獲40歲趙姓男子運輸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還起出150公斤毒品,向檢方提起公訴。(檢方提供)
桃園地檢署5月獲桃園市調查處通報關務署臺北關得知某運毒集團,從大陸運輸大量毒品來臺,6月在蘆竹查獲40歲趙姓男子運輸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還起出150公斤毒品,向檢方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今年5月間桃園市調查處通報臺北關獲知運毒集團自大陸運輸大量毒品進入我國情資,旋即指派緝毒組檢察官蕭博騰指揮偵辦併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調取相關事證比對分析。6月9日在桃園市蘆竹區逮捕被告,並扣得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6大桶。經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考量本件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保管不易,且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系屬易生危險之物品,已於偵查終結前依刑事訴訟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等規定,先行依檢察官職權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扣得的第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系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之先驅原料,且純度極高,若經制成新興毒品流入市面將造成極大危害,戕害國人身心甚鉅,所幸經檢調海關合力即時攔阻,展現政府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反毒決心。桃檢將會持續與緝毒機關合作,齊力打擊毒品犯罪,亦呼籲有心人士勿輕易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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