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補助當「指導」補助 公平會對攀附政府機關名義三案開罰

公平會表示,獨家傳媒公司於邀約信宣稱「本計劃連續三年榮獲-行政院文化部指導補助」,給人印象爲其曾連續三年獲得文化部指導補助,但經調查,獲補助的是公司負責人的其他公司,且爲受疫情影響的紓困補助。

另據文化部表示,未曾補助獨家傳媒公司,也未授權「獨角傳媒」、「獨角文化」等旗下公司或品牌進行邀訪或商業推銷,亦未曾同意獨家傳媒公司將該部掛名爲指導單位,因此該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此外,有黃君以「鳳凰杯全國時尚造型競賽籌備委員會」名義舉辦「鳳凰杯全國時尚造型競賽暨鳳凰小姐選拔活動」,海報刊載「指導單位:內政部、臺南市政府、臺南市議會」;以中華杯美容美髮美甲技術競賽聯合委員會名義於112年舉辦「2023中華杯全國美容美髮美儀技術競賽大會」,廣告宣稱「指導單位:行政院、內政部、臺南市政府、臺南市議會」兩案都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強調,業者舉辦各類選拔活動或制刊廣告,應盡真實表示原則,切勿隨意攀附有政府機關名義參與或指導,以免不實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