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減公關增 國表藝3單位遭點名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被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名公關費用增編,呼籲撙節編列。圖爲國家兩廳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供)
中央政府行政法人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總支出1004.75億元,其中宣導及公關等消耗性支出各編列2億3120萬3000元及5991萬9000元,較114年度減幅各爲6.27%及8.69%。不過,有6個行政法人明年度公關費預算仍增加,其中國表藝中心、文策院及影視聽中心的預算案總收入減編,公關費用卻增編,立法院預算中心呼籲撙節編列。
現有11箇中央政府行政法人包含國表藝中心、中科院、災防中心、國訓中心、國家住都中心、文策院、影視聽中心、資安院、太空中心、運科中心、國原院,明年度共編列宣導相關預算2.31億元。其中,國表藝中心及災防中心115年度預算案數仍增加,影視聽中心更由111年度0.07億元逐年增爲115年度的0.16億元。
公關費部分,明年度共編列5991萬9000元。國表藝中心、災防中心、文策院、影視聽中心、資安院及太空中心等6個法人的公關費預算仍增加,其中國表藝中心、文策院及影視聽中心115年度預算案總收入減編,公關費用卻增編;而太空中心大幅增編公關費用逾9成,聲稱是太空科技科普活動增加所致;災防中心及資安院年度公關費預算增幅較小。
預算中心指出,除中科院公關費外,其餘行政法人對宣導及公關等消耗性支出預算編列未訂定規範,只有作業基金對「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推展費」、「公共關係費或員工慰勞費」等支出,多訂有「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上年度預算數爲原則」規定。
預算中心表示,行政法人財務運用雖較具彈性,但公關費用屬消耗性支出,且多數行政法人來自政府部門收入佔比逾9成,高度仰賴政府挹注,宜撙節編列及辦理,避免浮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