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壯運禁國旗、五星旗可進場」發文者遭法辦 法官判免罰
▲黃姓男子在粉專發表「蔣萬安重大宣示」遭法辦。(圖/翻攝粉專「公民審議-立委監督專區」)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黃姓男子經營臉書粉專「國會調查兵團、公民審議-立委監督專區」,今年5月發文表示「蔣萬安重大宣示,臺北市壯世代運動會場內不得出現國旗,但觀衆要帶五星旗沒問題」,經北市世壯運執行委員會證實爲不實訊息,黃男也遭北市刑大偵五隊傳喚,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日前結果出爐,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認爲,黃男發文並非憑空捏造的謠言,裁定不罰。
據悉,49歲黃男於今年5月10日13時許,在他經營的臉書粉專「公民審議—立委監督專區」發文表示,「蔣萬安重大宣示 臺北市壯世代運動會場內不得出現國旗 但觀衆要帶五星旗沒問題」,經北市世壯運執行委員會證實爲不實訊息,北市警局緊急成立專案小組,北市刑大偵五隊於11日晚間傳喚黃男到案說明,訊後依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1項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函送黃男居住地新北市中和分局裁罰。
黃男於警詢時稱,雖沒有人完整說過文內這句話,但這是他根據2024年5月9日臺北市議會質詢內容及應答,自己總結影片內容的結語,所以纔在臉書張貼該文章。
法官檢視相關諮詢內容,當時臺北市議員曾獻瑩質詢有關世壯運開幕、閉幕及頒獎時,是否會升國旗、唱國歌及看臺上可否揮舞國旗或五星旗等事項,蔣萬安表示「會按照奧會模式辦理開幕、閉幕及頒獎事宜,至於看臺觀衆可否揮舞國旗或五星旗則無限制」。
法官認爲,黃男的貼文內容,雖然是他看完質詢問答後,以個人主觀理解而詮釋延伸,再作爲蔣萬安的宣示,但蔣萬安在質詢時也曾提及「看臺觀衆可否揮舞國旗或五星旗則無限制」等語,因而黃男發文稱「蔣萬安重大宣示…但觀衆要帶五星旗沒問題」等語,並非「毫無事實根據而自行憑空捏造」,和所謂「謠言」有別。
法官指出,警方並未舉證黃男發文後,有何讓社會公衆看了會心生畏怖、恐慌,以至於影響公共安寧的事實,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構成要件也不符,判黃男免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