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檳榔農藥殘留 8成不合格
成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王亮懿研究團隊與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抽樣市售檳榔,農藥殘留不合格率高達84.8%。(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提供/王家瑜臺北傳真)
檳榔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列爲一級致癌物,但臺灣至今未有完整法制管理。國內研究發現,市售檳榔農藥殘留不合格率高達8成,甚至被檢出禁用農藥,顯示現行市場監測和源頭管理存在明顯缺口。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呼籲,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加速立法進度。
成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王亮懿研究團隊與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抽樣不同種類檳榔嚼塊共211件檢驗農藥殘留,結果發現不合格率高達84.8%,其中含荖葉的白灰檳榔最爲嚴重,且白灰檳榔中檢出11種以上不合格農藥殘留的比例達53%,淪爲「農藥雞尾酒」。
研究團隊分析,殘留農藥前五大分別爲益達胺、陶斯鬆、達滅芬、加保扶與克凡派。但陶斯鬆已於民國113年4月起全面禁用,但114年樣本中仍有4件檢出,加保扶、芬普尼等部分禁用農藥,也仍出現在市售檳榔中,顯示檳榔產銷鏈在農藥使用、源頭管理與市場監測上仍存在明顯漏洞。
臺灣檳癌防制聯盟指出,國民食安意識擡頭,民衆對入口產品的來源、添加物與殘留風險愈來愈重視,唯獨檳榔雖然每天被嚼食者直接放入口中,卻因法制定位長期不明,導致販售責任與源頭溯源缺乏完整法制規範,依舊停留在「無專法、無完整管理」的灰色地帶,繼續殘害國民健康。
臺灣檳癌防制聯盟呼籲,爲落實賴清德總統所提出的「健康臺灣」願景,政府不能只重視醫療照護,也必須重視疾病預防與風險源頭管理。檳榔入口不能再無法可管,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並提交立法院,加速立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