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幫阿北投票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爭取參與罷免投票,北高行25日駁回聲請。(中時資料照片)

北高行25日駁回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26日投票的聲請,於法固有所本,但社會觀感不佳,畢竟他所涉案件尚未定讞,依無罪推定擁有完整公民權。柯妻陳佩琪立即號召小草全員出動,幫阿北投下「不同意罷免」票,這個動員令的效果值得觀察。

依現行《選罷法》規定,投票必須於戶籍地親赴投票所。柯文哲聲請法院准許他以適當方式,行使臺北市第6選區立委羅智強的罷免投票權,但現行法律並未授權選委會於非指定地點(例如看守所)設立投票所,也沒有通訊投票與不在籍投票制度。

尤其臺北看守所聲明指出,若安排收容人外出投票,涉及秘密投票原則,實務執行上難度甚高。北所的答辯只是想強調,如果讓柯文哲可以「戒護投票」,那全國可能有好幾萬收容人或沒有褫奪公權的受刑人,會要求比照阿北至設籍地投票,戒護人力的確不可行。因此北高行以「欠缺法定依據」爲由,駁回柯的投票聲請是意料中事。

阿北雖要抗告,但26日就要投票了,可確定羅智強少了一張阿北的「不同意罷免」票,但因陳佩琪發文請託,可能會有更多張憤憤不平的小草「不同意罷免」票,也可說是另一種反罷免的宣傳效果。

因涉京華城案被關長達11個月的柯文哲,21日才又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此時柯聲請參與罷免投票,除了讓民衆回憶起他被長期羈押的不合理,也凸顯臺灣選舉制度的僵化與落後,迄今「不在籍投票」仍未修法,剝奪了不少人的公民參政權。本週六,選民也只有用手上的一票,才能爭取更多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