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賴總統的第一堂憲法課 死當!(葉慶元)
總統賴清德完成宣誓正式就任第16任總統。圖/截自YouTube直播
5月20日上午,賴清德先生宣誓就職中華民國總統。遺憾的是,僅獲得40%得票率的賴總統,顯然並沒有展現全民總統的企圖心。在賴總統的就職演說中,不但未展現總統的高度,對在野黨遞出橄欖枝,甚至在國家認同的基本議題上,回到了賴總統「務實臺獨工作者」的立場,表彰了比蔡英文總統更偏離中間路線的走向,也背離了總統必須對中華民國忠誠的義務。
首先,賴總統當初在總統競選電視辯論時,即曾脫口而出「《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甚至誤認中華民國憲法本文都已經被增修條文取代。實則,以「人民權利清單(Bill of rights)」爲例,就是規定在憲法本文第二章,並非增修條文;如果依照賴總統所言,憲法本文失效,那人民的生命權、財產權、工作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都不受保障,那纔是我國國民的大災難!然而,賴總統的就職演說中,不但沒有試圖補救他的憲法學分,甚至反過來意圖曲解《中華民國憲法》爲臺獨憲法,這就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520當天,賴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先是彌補了當初的錯誤,引用了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二條「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及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爲中華民國國民」,但賴總統卻扭曲憲法,進而表示:「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實則,賴總統故意跳過了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賴總統也故意不提《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的憲法明文,在全體國民前,於就職演說中公然如此斷章取義、顛倒黑白,賴總統大概是第一人。
賴總統心知肚明,中華民國是經歷革命先烈十次起義,推翻滿清,於1912年在南京建立;而《中華民國憲法》則是於1946年,由全國各省代表參與的制憲國民大會通過,而於次年生效。而且,制憲國民大會中,更有18位由臺灣地方議會以及協會組織選舉產生的制憲國大代表,如顏欽賢(臺北縣)、張七郎(花蓮)、黃國書(新竹)、連鎮東(臺北市)、南志信(原住民)等。也因此,《中華民國憲法》不但對於臺灣人民具有民主正當性,也不可能是臺獨憲法。
這也是民進黨大老謝長廷主張,透過《中華民國憲法》,以「憲法一中」奠定兩岸和平基礎的原因。賴總統宣誓就職時,誓言「必遵守憲法,……保衛國家」,但是就職演說馬上背棄《中華民國憲法》,豈不荒謬至極?賴總統的第一堂憲法課可說是死當!
就職演說,原本是賴總統對內建構和諧的政治環境,對外傳遞和平訊息的重要契機。奈何,賴總統錯失良機,只顧着與深綠取暖,無怪乎,連《華盛頓郵報》都質疑賴總統「挑釁度高於蔡英文」;《紐約時報》也質疑,賴總統「外交政策協商曆練較少」,「處於更艱困的處境」。
筆者至盼,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總統,能指示黨籍立委修正武力鬥爭路線,早日依據憲法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對內修補與在野政黨的關係,對外傳遞和平訊息,完成《中華民國憲法》的補考,纔是人民之福。
(作者爲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