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假院際協調的總統國務會議(桂宏誠)

賴清德總統今日召開院際協調,會後舉辦轉述記者會。(張薷攝)

賴總統10日召集史上首次成局的「院際協調」,還是五院全都到齊,的確如他所說「爲憲政體制寫下歷史新頁」。只不過,總統未曾說過他是依據憲法哪一條賦予的權責召開五院會議,若是依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的規定,豈不意味立法院與另四院間或各院彼此間都有了爭執?其實,賴總統這次的院際協調性質上更像是非憲政體制的「國務會議」,僅具有政治宣傳的意義。

本來外界並不清楚此次院際協調到底協商了些什麼?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在會中呼籲,行政院不要再對總預算案提出覆議,因爲覆議若沒通過,將造成行政和立法兩院間的衝突加劇。同時,韓也呼籲賴總統以民進黨主席的身分,停止仇恨式動員的惡性大罷免。這才讓人有了果不其然之感。

然而,賴總統在會商中引了韓國瑜曾用過的佛經「菩薩畏因,衆生畏果」迴應,據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闡釋,意指院際協調就是要解決「因」,避免不希望的「果」。此說法顯露賴總統可能認爲,自他執政以來,只有立法院未能遵從其意志,一切的「因」均由此而生。

賴總統在致詞時表示,召集五院在立法院會商國政是建立溝通平臺,明確憲政分際,團結國家,化解紛爭,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道路。然而,自賴總統執政以來,需要團結的對象就只有立法院,爲了推動國家大步向前之道,與其關起門來會商,何不主動表示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更何況,賴總統講了不少爲國爲民的「場面話」,但不知需要會商解決司法和考監兩院的哪些職權?

陳水扁總統曾爲了核四停建案,召集行政和立法兩院會商卻未成局。當時陳總統在與國民黨主席連戰會談尚未結束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就宣佈停止執行核四興建的預算。當時在立法院擁有過半數席次國民黨,在猶如被打了一巴掌後,陳總統才又邀立法院長王金平前來院際協商,王院長自也婉拒。何況,當時國民黨立院黨團已聲請了釋憲,後來釋憲結果認定不執行法定預算爲違憲。

2014年馬英九總統因「太陽花學運」史無前例地佔領立法院,也曾邀王金平院長與行政院院際協商未果。但此事協商的目的,系因王院長反對警力進入立法院,排除佔領立法院的學生和羣衆,以及拒絕在立院周邊搭設蛇籠。馬總統基於尊重國會自主,才依據憲法44條啓動「院際爭執調解權」。基本上,是就治安的執行事項進行院際協商。

憲法僅賦予總統擁有權限爭議的院際爭執調解權,而賴總統召集五院會商「國政」,他的「真身」其實是執政黨主席,目的是要隱喻地告訴國人,是在野黨作亂以致他施政受阻。再說,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謂,元首所擁有的中立權或稱調和權乃19世紀初若干法國學者,讓君主在立憲體制下仍保有少許權力所提倡的學說,故已與日後代議民主政治發展實情不符。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更曾質疑,《憲法增修條文》已大幅改動本文,總統怎以中立、超然身分行使權限爭議處理呢?其實,賴總統的正途除應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外,更該與在野黨領袖進行對話,纔是解決朝野對立的關鍵。(作者爲世新大學行政系兼任副教授、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