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釐清爭議,還是推卸責任 這場媒體說明會要說明什麼?丨有一說一

□蘇定偉

7月30日,愛康集團在北京召開媒體說明會,就“十年體檢未預警腎癌”進行迴應,檢查不存在瑕疵,沒有漏診和誤診,不存在所謂的“假體檢”。愛康集團已就張女士虛構事實、散佈謠言的侵權行爲向法院提起正式訴訟,並獲法院受理並立案(經濟觀察報)。企業高管在鏡頭前高調宣佈起訴維權者,用強硬措辭否認責任,公衆看到的不是一場釋疑解惑的溝通,更像在爲自己推卸責任。這場說明會究竟想說明什麼?答案反而愈加模糊。

面對消費糾紛,召開媒體說明會本是危機公關的常規選項,但臨時變更場地、關閉直播評論區、現場信號中斷等 “非常規操作”,與其說是技術意外,不如說是對公衆監督權的刻意迴避。說明會非但沒有平息疑慮,反而因創始人張黎剛“體檢與看病邊界”的表述被誤讀爲“體檢無用論”,相關話題再次衝上熱搜。

這場說明會到底要向公衆說什麼,體檢和治療的邊界在哪裡?一般的體檢能不能查出癌症?這些大衆關切的問題,權威專家都難以說清,能在說明會上說得明明白白嗎?

這種“越解釋越混亂”的後果,暴露出企業對醫療健康領域輿情特性的誤判,忽視了公衆對生命安全的深刻關切。危機公關的核心是“疏”而非“堵”,從揚言起訴維權律師,到威脅追究媒體“斷章取義”,企業這種將法律武器異化爲輿論壓制工具的做法,徹底背離了媒體溝通的初衷。

事實上,此類醫療爭議更適合分階段處理:先通過小範圍專家論證會釐清醫學事實,再以書面形式公開檢測數據、影像資料等核心證據,最後邀請第三方參與迴應公衆關切。

醫療爭議的核心事實認定需依賴專業鑑定或司法裁決,一場“自說自話”的單方聲明,註定難以服衆。這場媒體說明會既無監管部門代表在場見證,也無獨立醫學專家參與專業解讀,全程由企業高管主導的“結論宣讀”,難免陷入“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質疑。正確的路徑應是主動申請醫學會介入,由第三方專家複覈十年體檢流程,或邀請消協、媒體組成監督組全程參與調查,用透明機制消解疑慮。

常規體檢能否發現早期腎癌?公衆關心的這一核心問題在說明會上仍未得到清晰解答,體檢企業對體檢技術的侷限性含糊其辭,這種“承諾與能力”的錯位,纔是信任危機的根源。規範行業需雙管齊下:強制體檢報告標註各項檢查的檢出率及適用範圍,建立“異常結果跟蹤隨訪”制度,讓體檢消費明明白白。

愛康國賓將女律師的個體維權說成“抹黑行業” ,用羣體利益綁架個體訴求,與其急於切割個案,不如正視行業共性問題:比如建立跨機構體檢數據共享平臺,分析漏診案例改進技術標準;聯合監管部門制定《體檢質量控制規範》,對操作人員資質、設備校準頻率等作出剛性規定。

公衆需要的不是企業的自我辯護,而是對生命健康的敬畏,承認醫學技術的邊界,完善風險告知的細節,建立糾紛解決的通道。唯有如此,才能讓體檢機構真正成爲健康防線,而非信任裂痕的製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