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才籤同意書 民團直言 陳忠慶必須扛責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爆發女足球員抽血爭議,校方19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計劃主持人陳忠慶教授澄清,抽血沒有外傳1天抽3次,而是1天抽1次。(範揚光攝)

臺師大女足抽血案越演越烈,計劃主持人陳忠慶19日坦言,因第1年擔任計劃主持人、出國不在臺灣,未取得受試者事前同意。受試者保護協會直言,「非常不可思議」,這是研究者自己的責任,必須扛起來。

根據《人體研究法》第14條,取得受試者同意前,應告知研究機構名稱及經費來源、研究目的及方法、主持人姓名、撤回同意的權利、可預見的風險、救濟措施等。若違反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本案爲教育部)可處該研究機構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中止或終止研究。

臺師大體育與運動科學系教授、國科會精準運科研究計劃主持人陳忠慶表示,因第1年擔任計劃主持人、出國不在臺灣,纔會在事後讓受試者簽署同意書。他表示,因本人疏失造成沒注意到這細節,向大家道歉,也會改進。

對此,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林綠紅表示,「非常不可思議」。計劃主持人應該都上過受試者保護學分,知道要事前取得同意,讓受試者知道做什麼、抽多少血、檢體的處置等,多年來的研究倫理都是如此,這是研究者自己的責任,必須扛起來。

至於非專業人員抽血的爭議,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說,抽血是侵入性行爲,民衆到醫院檢查,一定是護理師、醫檢師或醫師來執行。若沒有受過專業訓練,遇到問題就不會處理,也不會做衛教。

陳麗琴表示,非專業人員抽血,可能因未確實消毒,導致受試者感染,罹患靜脈炎,出現紅腫熱痛的症狀。抽不到血時,若針在裡面亂動,還會造成受試者受傷、血管被扎破。

對於後續的追究,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表示,將由教育部主責,衛福部會參與專案小組,協助調查和法規解釋。至於非專業人員抽血的「密醫罪」,則由地檢署調查中。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也說,臺師大相關案件有幾個研究、研究內容分別如何、IRB審查時有無提及血液檢體問題,都還在等教育部和國科會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