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這些貸款!財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

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金融時報

近日,財政部等九部門印發《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金融時報》記者梳理要點如下:

1. 對於經辦銀行向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本金對經營主體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年貼息比例爲1個百分點,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

2. 單戶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萬元。

3. 相關貸款包括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的固定資產貸款以及用於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流動資金貸款。

4. 同一筆貸款不得重複享受中央財政其他貼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財政相關貼息政策的,此次貼息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貼息後的實際利率水平。

5. 中央財政給予貼息的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經辦銀行爲21家全國性銀行。

那麼,哪些經營主體能享受本次政策呢?

根據《方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貸款可享受貼息政策:

一是由經辦銀行向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遊、體育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

二是在《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公開發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貸款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髮放至經營主體。

三是貸款資金合規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

四是政策到期後,可視實施效果研究延長政策期限、擴大支持範圍。

《方案》同時要求嚴控資金流向。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用於開展合規經營活動、提升服務供給能力、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截留、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禁將貸款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經辦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審覈檢查結果申領貼息資金,確保貼息資金合規用於向符合貼息條件的經營主體兌付,嚴禁經辦銀行和經營主體套取貼息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