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收代言費?藍綠議員互槓 盧秀燕:有誰說定提告

國民黨議員李中強調,市長自己上場爲活動代言,在網路或媒體行銷都可達到加成的效果。(李中提供)

國民黨議員黃馨慧表示,檢視民進黨對地方服務宣傳斤斤計較,卻看不見中央宣傳費暴增6成,形同「只准清德宣傳,不許地方廣告」。(黃馨慧提供)

民進黨議員黃守達詢問盧秀燕,除了自己頭像外,究竟想爲臺中留下什麼?(黃守達提供)

民進黨議員張家銨指出,教育局日前發給教師的教師節卡片,內容都是「市長政績」,而非祝福。(張家銨提供)

臺中市議會2日定期會專案報告,多位議員關心城市行銷及代言人議題,民進黨議員抨擊市府編列廣告宣傳費,淪爲盧市長個人形象行銷工具;國民黨議員駁斥指盧市長是「最佳代言人」,更是流量密碼。市長盧秀燕強調,市長即是城市代言人,她樂於行銷臺中市,同時嚴斥從未收取代言費,「有誰說一定提告!」。

今日專案報告,包含市議員施志昌、陳淑華、陳俞融、張家銨、黃守達、林德宇、張芬鬱、江和樹、黃佳恬、賴義鍠、陳政顯、李中、邱愛珊、吳瓊華、劉士州、黃馨慧等人皆關心行銷及代言人議題。

民進黨議員陳淑華表示,市府各式各樣的宣傳,都是盧秀燕個人大頭貼,盧把公帑包裝個人,當作私款使用。陳俞融提到,盧秀燕拿市民血汗錢包裝自己,每年超過2500萬,在全市「鋪天蓋地」宣傳,還放自己的玉照,但效益不彰。

民進黨議員張家銨指出,教育局日前發給教師的教師節卡片,內容都是「市長政績」,而非祝福。黃守達則詢問盧秀燕,除了自己頭像外,究竟想爲臺中留下什麼?林德宇痛斥捷運工程局「有錢買廣告、沒錢蓋捷運?」

國民黨議員邱愛珊指出,盧市長廣告效益好,好感度第一名;市議員吳瓊華表示,媒體政策、業務宣傳預算合理,好的東西由領頭羊帶領很合理。賴義鍠則說,許多國外道親都知道臺中有「媽媽市長」,顯見形象廣告重要性。

國民黨議員黃馨慧表示,檢視民進黨對地方服務宣傳斤斤計較,卻看不見中央宣傳費暴增6成,形同「只准清德宣傳,不許地方廣告」。李中強調,市長自己上場爲活動代言,在網路或媒體行銷都可達到加成的效果。

盧秀燕迴應,市長本來就是城市的代言人,例如農業局推廣水蜜桃,因她的出面讓臺中水蜜桃與其他城市產品區隔辨識,歷任市長皆是如此。盧強調,無論是市府活動如臺中購物節,或是民間需求,她都願意站臺代言,只要對城市與市民有益,都會盡力協助;甚至下班後也樂於應邀至外縣市協助行銷地方特色。

盧秀燕特別澄清,自己從未收取代言費,強調若有人散佈不實指控將依法追訴。她說,代言是出於對城市的責任與榮譽,與市府同仁、議員們一樣,都是爲了讓臺中被更多人看見、創造最大效益,將繼續以「城市最佳代言人」角色努力,推動城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