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索綁腳+毛巾嘴巴」還嗆要剁手指 屏東男毆母荒唐理由曝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王姓男子不滿母親不照指示打電話,竟持刀威脅並限制母親行動自由,其母趁機找鄰居打電話報警,屏東地方法院審酌王姓男子有悔意,並獲得母親原諒,依攜帶凶器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

判決書內容,王男與潘姓婦人爲母子關係,兩人同住;113年8月4日下午,王男因潘母不願撥打電話給其二姨,竟心生不滿,於是當場持繩索綁住潘母雙腳,並以毛巾塞住其嘴巴。接着更持水果刀恐嚇母親稱:「你如果不打電話就自己切手指」、「你不切我就幫你切」,期間還掌摑她臉部一次,並捏她手臂兩下。潘母趁機撥打電話向鄰居求救,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將王男逮捕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指出,王男所使用的水果刀屬鋒利堅硬器物,具有實質危險性,構成刑法第303條、第302條之1第1項第2款「攜帶凶器剝奪直系血親尊親屬行動自由罪」。

儘管王男未實際賠償被害人,但自始坦承犯行,並與母親進行深入對談,反省過往家庭衝突。潘母也向法院表示,案發當晚王男跪地懺悔求原諒,她已選擇原諒兒子,並證稱事發後雙方相處如常,王男亦無再施暴,且目前她健康狀況不佳,由王男日常照顧,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檢察官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綜合考量王男犯後態度與被害人意願,法院最終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