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見聞】竹貞/錢要花在自己身上
聚會時,好友F提到,她那九十七歲的媽媽原本由外籍看護照顧,但相處上並不理想,看護煮的料理不合口味,也因語言隔閡而難以溝通、聊天,F媽媽並未試圖解決這個問題,卻老是惦記着要把手邊約兩千萬的動產平分給兒女。
不以爲然的F告訴媽媽,五個手足都各有資產,再分財產給他們沒什麼意義,勸媽媽要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既然外籍看護不合適,就換成沒有語言問題的臺籍看護,雖然費用較高,但以她的財力,仍能僱用好幾年呢。後來媽媽總算聽進F的建議,生活獲得很大的改善,F和手足看到媽媽過得開心,也都寬心了。
F是個有錢又有想法的女性,她說很多長輩都給兒女買旗艦型手機,自己卻用低階手機,甚至是接手孩子們淘汰的。在她家,她和先生的手機都是最新款,反倒是孩子有時候會接收他倆的舊手機。F確實適合用旗艦型手機,身爲3C產品好學者的她總能把3C功能運用到極致。她說和先生一輩子掙來的錢,該幫助孩子的,早已在固定額度做了贈與,不會再多給,其餘的錢是她和先生要養老及旅遊的,是要花在自己身上的。
聽F洋洋灑灑說出她花錢的理念,相信可以給一些一輩子勤勤儉儉,苛待自己卻只爲把資產留給子孫的人一個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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