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電支業名單 去年降爲6家
金管會每年第一季會針對第三方支付業者進行代收付日均餘額進行調查,以確認是否有業者符合升格電子支付的標準。圖/本報資料照片
2024年第三方支付日均代收付餘額
金管會每年第一季會針對第三方支付業者進行代收付日均餘額進行調查,以確認是否有業者符合升格電子支付的標準。8日公告指出,去年度10億元以上、未滿20億元之重點觀察業者則共有6家,相較於前年底減少1家,其中,拍付國際(Pi錢包)和優食臺灣(Uber Eats)都摔出10億元規模之外,新增樂購蝦皮列入名單中。
依照現行規定,第三方支付業者若日均代收付餘額超過10億元,需提供會計師的確信報告;若超過20億元,則必須在6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電子支付執照,轉爲由金管會監管,業者相對也會提高成本。
金管會今年第一季的函查作業於3月底前進行,並已完成檢查。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去年底金管會檢查日均代收付餘額逾10億元、未滿20億元的第三方支付業者共6家,包含連加網路(LINE Pay)、藍新科技、綠界科技、富胖達公司(Foodpanda)、樂購蝦皮、九易宇軒(91APP)等,相較於前年減少1家,減少了Pi錢包和Uber Eats,並新增一家樂購蝦皮,被列爲是否需要升格爲電子支付機構的業者名單中。
根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資料顯示,目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共有9家,以及20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銀行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專營電子支付的機構包含全盈支付、全支付電子支付、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橘子支行動支付、街口電子支付、歐付寶電子支付、簡單行動支付等。
由於LINE Pay已經達20億元以上門檻,王允中表示,LINE Pay已經在今年2月用子公司籌備處遞件申請升格電子支付,子公司爲「連加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該案目前仍在審查中。
據現行規定,若第三方支付業者的日均餘額超過20億元,並獲准取得電子支付執照,監管權責將由數位部改爲金管會,並適用更嚴格的監理標準,包含電子支付機構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爲新臺幣5億元,且必須遵循反洗錢規範,升格電子支付後機構則可經營儲值、轉帳等完整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