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帶封帶押過戶”案件辦結
深圳新聞網2025年5月16日訊(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張瑋瑋 通訊員 黃佳美 陳虹)記者從深圳市公證協會獲悉,爲平衡債權人、債務人權益與盤活不良資產,深圳市先行公證處聯合法院開展“執行+公證帶封帶押過戶”不良資產處置機制,並於近日成功辦結深圳市首宗“帶封帶押”過戶案件,爲不良債權處置開闢“法治化+市場化”的高效解紛新模式。
該案中,張女士向某銀行申請貸款並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後因貸款逾期構成違約,銀行依公證債權文書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查封其抵押房產。此時,買家李某有意購買該房產,但房產因抵押及查封狀態無法辦理過戶,交易陷入僵局。
今年5月,在法院主持下,銀行與張女士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先行公證處基於三方需求,引入公證提存機制,構建全流程資金監管體系。公證處首先爲交易資金設立了獨立提存賬戶,明確定金、首期款、按揭貸款等資金均通過提存賬戶劃轉,由公證處擔任中立第三方監管資金流向。隨後,公證處對張女士與買家李某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及《確認聲明書》辦理公證,明確約定定金由居間方代收後提存至公證處指定賬戶,待房產解押手續啓動後釋放給張女士。首期款由買家存入公證處提存賬戶,經銀行確認收款後,公證處協助辦理解除查封及抵押登記。買家申請的按揭貸款由銀行審批通過後,直接劃入公證處提存賬戶,專項用於清償張女士剩餘債務。根據不動產登記進度,公證處分階段釋放資金,確保每筆資金使用符合《執行和解協議》約定,防範資金挪用風險。